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大学时代,二狗对自己的学校最聊以自慰的,是跟学校一墙之隔,就是省博物馆。
二狗后来一直很喜欢逛博物馆,大概就是从那时候开始的。
省博物馆非常壮观,一共有4层,从这儿遥远的古代历史介绍起,一直讲到近现代。看完这个博物馆,你会对这个省的历史地理有一个全面的理解和认知。
二狗印象最深的,是4楼的两具干尸。
第一次去看这两具干尸时,二狗非常恐怖。它们让她联想起自己幼年时看电影《画皮》时,那张能把人吓死的鬼脸。
那张鬼脸开启了二狗一生漫长的思索,关于人生哲理的思索:人是从哪儿来的?人活着是为了什么?人死了以后往哪里去?
现在,她又在博物馆里看到了这两具干尸,活像那张鬼脸的具象化。
虽然如此恐怖,但这两具干尸,吸引着二狗去看了第2次、第3次甚至第4次。
渐渐地,干尸不恐怖了,甚至看上去很亲切了。
二狗记得,如果记忆没有偏差的话,其实这两句僵尸是一男一女,个子都很高,有1米7以上。
她们的样貌很英俊,浓眉大眼,睫毛弯弯,高鼻深瞳,瓜子脸。四肢修长,宽肩细腰。
他(她)们死亡和死后多年的干旱的环境,使他们至今仍然保持着死之前的样貌,只是因为身体里的水分蒸发干了,他们的皮肤呈现出灰黄色。
仔细看来,他(她)们生前一定都是俊男美女,可以做模特的那种。
二狗一遍一遍仔细端详着这两具干尸,在心中编织着他们可能的一生。从而对人生这个神秘的话题一步步深入探索。
二狗试着对自己的人生释然。
“既然命运把我送到了这里,让我走这样的路,那我就尽量把它走好。
首先,不能辜负父母对我的期望和期待。其次,我也要尽量快乐健康的过好这一生。”
除了去博物馆,二狗最喜欢去的是公园。
在自小长大的村里可没有这么美的公园,只有一望无际的田地。
公园里有树,有花有草,有假山,有池塘,有亭台楼阁。
拿本书,带上水杯和零食,坐在那里,待上几个小时都不会厌倦。
公园是让二狗身心特别放松的地方。坐在某个舒适的角落里,看着自己喜欢的书,微风轻轻地吹着,二狗觉得,这时候的自己,才真正是生活的主人。
二狗一周要跑好几次公园。星期天去,平时下午没课也去。
同宿舍的女生没事了都去逛商场,就二狗去公园,以至于同学戏称她是“公园迷。”
是的,在她们大学。北门的马路对面,就是这个大城市的一个大商场之一。
这个商场在当地十分有名,商场门口还有肯德基,麦当劳,必胜客。白天营业的时候,总是人来人往,川流不息,非常热闹。
但在二狗看来这里就是个“销金窟”,只能看看,饱饱眼福。
1楼的金银珠宝亮光闪闪。2楼、3楼的男女服装时髦漂亮。
但是价格也很漂亮,哪是她这等穷学生所能染指的。
只能增加信息量,开阔一下视野,了解时尚界的最新动态罢了。
喜欢遛狗岁月请大家收藏:()遛狗岁月
“已成功绑定大魔王系统,存活时间还剩三分钟,请尽快补充时间!”这个故事,要从淳小白穿越到平行世界,并绑定了随时会死亡的‘大魔王’系统后,找人续上时间开始。...
“我喜欢他的名字。 我喜我生,独丁斯时。” · 高中同学结婚,那天在朋友家里办同学聚会。 不知怎的,聊起学生时代做过的又傻又浪漫,又不为人知的事。 轮到夏漓,她说,“他生日那天,我假公济私,在广播台给他放了一下午的歌,都是他喜欢的歌手。” 有人问“他”是谁,夏漓笑笑不肯说。 中途她去洗手间,与旁边房间里走出来的一人迎面撞上。 是晏斯时。 晏斯时低头看她,目光极深,“原来是你。” “从楚城到南城,从南城到北城,从北城到洛杉矶。 为了靠近你,我跨越三千昼夜,一万公里。 不过你不必知道,因为我就要忘记你了。” “毕业六年还是会梦见他。那时候最讨厌地理,但是当了两年的地理课代表。因为去文科组办公室会经过他的教室。抱着一摞书,心里又沉又轻盈,像怀揣一个巨大的秘密。后来穿梭在办公园区的灰色的写字楼间,时常想起往事。我不会再有那样纯粹的心事,在那年,在十六岁,在那个少年到来的夏天。” 阅读提示: *暗恋成真/双初恋/HE *闷/慢热/平淡/前半校园后半都市 注:感情戏发生于男女主成年后...
寂寥空旷夜空彗星划过天际,未知的病毒在世界蔓延,带来灾难的同时,种种异能于世间显现,白玉却在此刻被选入天选战场,一千人中唯有一人可以重回现世此刻我既是天选!也是唯一!一个迷茫的少年寻找自己的故事。(注:本作不推荐三观尚未成熟的人观看。)欢迎.........
主人公吴敬诚在一个视野开阔的山头,坐在一块石头上待了一天一夜。俯视远方,仰望星空,回忆走过的路,经历无数次磨难,阅读几十本书,还是没有前途。太阳从地平线升起,从升腾感悟到理想升华,竟然在这块石头上幡然醒悟。无意中得到无极短刀和藏储钻石戒指,开始了华丽的转身,走上了披荆斩棘的人生之路。......
剑傲江湖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是一本情节与文笔俱佳的其他类型小说,剑傲江湖-江南瑾年-小说旗免费提供剑傲江湖最新清爽干净的文字章节在线阅读和TXT下载。...
应晓雨从小性格文静、天生社恐,属于在男孩堆里不起眼、和同龄男生玩不到一起的那种; 他其实很羡慕那种性格阳光、会打篮球、和每个同龄人都能处得来的男生,不像他,一个男生朋友都没有。 一朝穿书,应晓雨成了书里一个同名角色,他也不清楚这个角色是主角配角、会有怎样的故事剧情; 但他很快发现,书里的应晓雨、也就是现在的他身边,萦绕了好多好多男生; 这些男生个性不同,却都会主动和他做朋友; 应晓雨惊喜不已,这些不正是他从前一直向往的吗? 他开心又努力地开始和这些男生做朋友。 直到他某天突然发现,他穿的其实是本攻多受少的BL小说,书里不但全员是基,他自己竟然还是一个很多人都喜欢的天菜形小受。 他身边的那些男生会围着他转,都是因为喜欢他 应晓雨:…… — 袁劭作为主角攻,觉醒后不但知道自己身处的是一个书中世界、自己是书里的角色,还对书中强制他喜欢主角受的设定非常抗拒; 因为在设定好的剧情里,他是个舔狗,受是个万人迷,他要在千军万马中杀出重围最终抱得美人归。 袁劭:真TM又扯又操蛋。 因此进大学后,他都是绕着应晓雨走,能离多远离多远; 很快他发现,应晓雨根本不是设定中写得那样“柔弱娇嗔”,他只是看起来腼腆,实则待人很有礼貌也很有原则; 也没有和一个个男生藕断丝连、暧昧不清,更没有像书中写的那样每次见到他都流露对cp攻的非同一般,反而因为不熟,遇见他只是客气地点点头。 袁劭:? 难道应晓雨也觉醒了? 他怎么和剧情里描述得完全不同? 后来,袁劭放下戒备,和应晓雨熟悉了起来,还成为了朋友,友好相处。 再后来—— 袁劭:妈的,应晓雨为什么不爱我?剧情设定都死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