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鱼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一百六十三章 谎言(第2页)

“你现在说过了,不过李公子,所以你和我说这些是?”

“所以,”李稷漆黑的眼睛看着嬴抱月苍白的面庞淡淡开口,“所以能麻烦你至少活满一年么?”

嬴抱月微微一怔。

随后瞬间明白了他的意思。

“我还能活多久?”

“一年。”

这是当初她和他第一次相遇时两人的对话,当初初次见面李稷就曾断言她只能活一年。

如果她没活满一年就死了,某种意义上来说,他的确算是说了假话。

真是逻辑鬼才。

不过她如果活过了这一年,这人也算说谎了吧?为什么突然在这个时候来告诫她这些?

是担心她可能连这一年都撑不过去?

但这表达方式……

感受着身后宛如墙壁般坚硬的触感,看着这人一本正经的眼睛,嬴抱月突然很想笑。

但最后她没有笑,一切都化为认真的目光。

“好的,我明白了,我会努力的。”嬴抱月看着那双漆黑的眼睛静静道。

这还是真是一个敢说一个敢应。

坐在墙头的赵光看着这一切心底一言难尽。正常人会这么来告诫人的吗?!

赵光一脸无语,这说法简直跟咒人似的,他这二哥不说话要命一说话还是要命。明明刚刚从墙头消失得快如一阵风,但好好一句关心人的话这人就不会说吗?!

在不知道内情的旁观者看来,这男子的确就像是在诅咒别人一般。

活满一年?什么情况?姬嘉树皱起眉头。

“这两人以前认识么?”就在这时莫华在他身边淡淡开口,姬嘉树蹙眉看他一眼。

“你也不知道?”看着他的目光,其貌不扬的少年睁大眼睛,随后眯起看着姬嘉树笑了一声,“这位不是你的未婚妻么?怎么她在那儿,你却在这里?”

“我在哪里不重要,”姬嘉树闻言目光冷下来,看了莫华一眼微微退后一步,冷冷凝视着眼前其貌不扬的少年,“重要的是……”

他盯着面前少年冷冷开口。

“你为什么居然在这里。”

莫华看着面前姬嘉树清算旧账和洞察一切的眼神,握着剑的手微微一顿,随后松开看向姬嘉树耸了耸肩认命道。

“果然瞒不过你么?”

“雷法光明剑。”姬嘉树在严密的屏障中淡淡开口,“你当我瞎吗?”

“你这说法说的好像别人都是瞎子一般,”莫华无语地看他,“事实上到现在察觉到我身份的人只有你一个好么。”

哪怕碰上这人的父亲,莫华都有把握能瞒上一时,但果然还是瞒不过南楚春华君。

少年笑容无奈,“不愧是雷法剑现任剑主,当年大家抢不过你也不冤。”

“你的剑法不在我之下,”姬嘉树身侧双拳握紧,凝视着面前伪装到骨子里化名成另外一个人的少年,神情复杂地开口。

“初阶大典你早就参加过了,你如今到南楚来到底是想要干什么?”

热门小说推荐
报告大魔王

报告大魔王

“已成功绑定大魔王系统,存活时间还剩三分钟,请尽快补充时间!”这个故事,要从淳小白穿越到平行世界,并绑定了随时会死亡的‘大魔王’系统后,找人续上时间开始。...

十一年夏至

十一年夏至

“我喜欢他的名字。 我喜我生,独丁斯时。” · 高中同学结婚,那天在朋友家里办同学聚会。 不知怎的,聊起学生时代做过的又傻又浪漫,又不为人知的事。 轮到夏漓,她说,“他生日那天,我假公济私,在广播台给他放了一下午的歌,都是他喜欢的歌手。” 有人问“他”是谁,夏漓笑笑不肯说。 中途她去洗手间,与旁边房间里走出来的一人迎面撞上。 是晏斯时。 晏斯时低头看她,目光极深,“原来是你。” “从楚城到南城,从南城到北城,从北城到洛杉矶。 为了靠近你,我跨越三千昼夜,一万公里。 不过你不必知道,因为我就要忘记你了。” “毕业六年还是会梦见他。那时候最讨厌地理,但是当了两年的地理课代表。因为去文科组办公室会经过他的教室。抱着一摞书,心里又沉又轻盈,像怀揣一个巨大的秘密。后来穿梭在办公园区的灰色的写字楼间,时常想起往事。我不会再有那样纯粹的心事,在那年,在十六岁,在那个少年到来的夏天。” 阅读提示: *暗恋成真/双初恋/HE *闷/慢热/平淡/前半校园后半都市 注:感情戏发生于男女主成年后...

寻道的旅途

寻道的旅途

寂寥空旷夜空彗星划过天际,未知的病毒在世界蔓延,带来灾难的同时,种种异能于世间显现,白玉却在此刻被选入天选战场,一千人中唯有一人可以重回现世此刻我既是天选!也是唯一!一个迷茫的少年寻找自己的故事。(注:本作不推荐三观尚未成熟的人观看。)欢迎.........

阅世走人间

阅世走人间

主人公吴敬诚在一个视野开阔的山头,坐在一块石头上待了一天一夜。俯视远方,仰望星空,回忆走过的路,经历无数次磨难,阅读几十本书,还是没有前途。太阳从地平线升起,从升腾感悟到理想升华,竟然在这块石头上幡然醒悟。无意中得到无极短刀和藏储钻石戒指,开始了华丽的转身,走上了披荆斩棘的人生之路。......

剑傲江湖

剑傲江湖

剑傲江湖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是一本情节与文笔俱佳的其他类型小说,剑傲江湖-江南瑾年-小说旗免费提供剑傲江湖最新清爽干净的文字章节在线阅读和TXT下载。...

社恐穿成万人迷

社恐穿成万人迷

应晓雨从小性格文静、天生社恐,属于在男孩堆里不起眼、和同龄男生玩不到一起的那种; 他其实很羡慕那种性格阳光、会打篮球、和每个同龄人都能处得来的男生,不像他,一个男生朋友都没有。 一朝穿书,应晓雨成了书里一个同名角色,他也不清楚这个角色是主角配角、会有怎样的故事剧情; 但他很快发现,书里的应晓雨、也就是现在的他身边,萦绕了好多好多男生; 这些男生个性不同,却都会主动和他做朋友; 应晓雨惊喜不已,这些不正是他从前一直向往的吗? 他开心又努力地开始和这些男生做朋友。 直到他某天突然发现,他穿的其实是本攻多受少的BL小说,书里不但全员是基,他自己竟然还是一个很多人都喜欢的天菜形小受。 他身边的那些男生会围着他转,都是因为喜欢他 应晓雨:…… — 袁劭作为主角攻,觉醒后不但知道自己身处的是一个书中世界、自己是书里的角色,还对书中强制他喜欢主角受的设定非常抗拒; 因为在设定好的剧情里,他是个舔狗,受是个万人迷,他要在千军万马中杀出重围最终抱得美人归。 袁劭:真TM又扯又操蛋。 因此进大学后,他都是绕着应晓雨走,能离多远离多远; 很快他发现,应晓雨根本不是设定中写得那样“柔弱娇嗔”,他只是看起来腼腆,实则待人很有礼貌也很有原则; 也没有和一个个男生藕断丝连、暧昧不清,更没有像书中写的那样每次见到他都流露对cp攻的非同一般,反而因为不熟,遇见他只是客气地点点头。 袁劭:? 难道应晓雨也觉醒了? 他怎么和剧情里描述得完全不同? 后来,袁劭放下戒备,和应晓雨熟悉了起来,还成为了朋友,友好相处。 再后来—— 袁劭:妈的,应晓雨为什么不爱我?剧情设定都死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