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
三月初,时局依旧动荡,南北方受drz的管辖,局势还算可控,东边突然间停了火,社交媒体上都在传两边准备谈判了。
总归是没有大规模的暴力事件发生,普通民众的日子不算难过。
沉星此时忙着协助谷歌方面的负责人做数字化信息采集,空闲时间就溜到库房琢磨对戒。
戒指的尺码她自然而然按照了无名指去计算,样式是简单用小克拉钻做了群镶,不算高调,但也并不低调。
她去港口挑了块深蓝绿钻原矿,找人拿去切成了橄榄型,最后由她加班加点将这堆品相极佳的绿钻镶嵌在戒托上。
为了给程经生一个惊喜,她特意跟布恩帮忙瞒着程经生。
所以当程经生连续数天回到别墅都没见到沉星时,布恩在一派正常汇报道:“shen说她晚上有聚会,会回来的晚一点,交代我跟您说一声。”
程经生点点头,没再多问,看似反应平淡地上了楼。
给沉星发了条消息:
“今天几点钟回家,我去接你。”
沉星今天提前了结束工作,打车去里约最繁华的st11想找一个合适的戒盒,过几天就是她的生日,她打算在那天将戒指送给经生。
在商圈转了许久也没有看到合适的,天气太热,她找了家沿街的饮品店进去休息。
刚在吧台点了杯喝的,手机却嗡嗡震动。
她接起,是席平曼的声音:“猜猜我在哪儿?”
她回头,果然在店里一个角落看到了席平曼,和席平曼一起的还有两人。
“hello!shen!”david一脸兴奋,站起来向她招手。
本来没打算和他们一起的,这会儿也只好向服务生指了指席平曼他们那个餐桌,然后走过去坐下来。
“好久不见。”餐桌上另一个人是有过两面之缘的阙微霖。
沉星也笑着打过招呼。
“你在这边干什么?”阙微澜好奇。
沉星有些不好意思:“我打算买个戒指盒。”
几人惊讶地发出一阵wow声。
席平曼羡慕之情溢于言表:“没想到你们能走到这一步呀,戒盒买到了吗?”
沉星有点不好意思,抬手抽了纸擦汗:“几家最有名的我都转过了,没什么特别合适的。”
席平曼想了想,从放在一旁的物料包中拿出一根细细的红色绳结递过去,
“巴西强盗小偷太多了,如果没找到合适的盒子就先把戒指带到脖子上,绳结在神秘学的文化中既代表束缚也代表保护,这个是我们给春祭做的,你把它当普通绳子用就行。”
沉星道谢接过绳子,这种绳子是手工制品,样式古朴。
她把戒指穿进绳子,戴到脖子上,发现长短正合适,不会让人发现自己戴的是什么东西。
david不久前才得到关于沉星的准确消息,知道她就是cheng身边的那个神秘女人,于是他现在看沉星的眼神充满了复杂。
试问谁能够将眼前这个低调到极致的年轻外籍女人和那个人联系在一起呢?
“已成功绑定大魔王系统,存活时间还剩三分钟,请尽快补充时间!”这个故事,要从淳小白穿越到平行世界,并绑定了随时会死亡的‘大魔王’系统后,找人续上时间开始。...
“我喜欢他的名字。 我喜我生,独丁斯时。” · 高中同学结婚,那天在朋友家里办同学聚会。 不知怎的,聊起学生时代做过的又傻又浪漫,又不为人知的事。 轮到夏漓,她说,“他生日那天,我假公济私,在广播台给他放了一下午的歌,都是他喜欢的歌手。” 有人问“他”是谁,夏漓笑笑不肯说。 中途她去洗手间,与旁边房间里走出来的一人迎面撞上。 是晏斯时。 晏斯时低头看她,目光极深,“原来是你。” “从楚城到南城,从南城到北城,从北城到洛杉矶。 为了靠近你,我跨越三千昼夜,一万公里。 不过你不必知道,因为我就要忘记你了。” “毕业六年还是会梦见他。那时候最讨厌地理,但是当了两年的地理课代表。因为去文科组办公室会经过他的教室。抱着一摞书,心里又沉又轻盈,像怀揣一个巨大的秘密。后来穿梭在办公园区的灰色的写字楼间,时常想起往事。我不会再有那样纯粹的心事,在那年,在十六岁,在那个少年到来的夏天。” 阅读提示: *暗恋成真/双初恋/HE *闷/慢热/平淡/前半校园后半都市 注:感情戏发生于男女主成年后...
寂寥空旷夜空彗星划过天际,未知的病毒在世界蔓延,带来灾难的同时,种种异能于世间显现,白玉却在此刻被选入天选战场,一千人中唯有一人可以重回现世此刻我既是天选!也是唯一!一个迷茫的少年寻找自己的故事。(注:本作不推荐三观尚未成熟的人观看。)欢迎.........
主人公吴敬诚在一个视野开阔的山头,坐在一块石头上待了一天一夜。俯视远方,仰望星空,回忆走过的路,经历无数次磨难,阅读几十本书,还是没有前途。太阳从地平线升起,从升腾感悟到理想升华,竟然在这块石头上幡然醒悟。无意中得到无极短刀和藏储钻石戒指,开始了华丽的转身,走上了披荆斩棘的人生之路。......
剑傲江湖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是一本情节与文笔俱佳的其他类型小说,剑傲江湖-江南瑾年-小说旗免费提供剑傲江湖最新清爽干净的文字章节在线阅读和TXT下载。...
应晓雨从小性格文静、天生社恐,属于在男孩堆里不起眼、和同龄男生玩不到一起的那种; 他其实很羡慕那种性格阳光、会打篮球、和每个同龄人都能处得来的男生,不像他,一个男生朋友都没有。 一朝穿书,应晓雨成了书里一个同名角色,他也不清楚这个角色是主角配角、会有怎样的故事剧情; 但他很快发现,书里的应晓雨、也就是现在的他身边,萦绕了好多好多男生; 这些男生个性不同,却都会主动和他做朋友; 应晓雨惊喜不已,这些不正是他从前一直向往的吗? 他开心又努力地开始和这些男生做朋友。 直到他某天突然发现,他穿的其实是本攻多受少的BL小说,书里不但全员是基,他自己竟然还是一个很多人都喜欢的天菜形小受。 他身边的那些男生会围着他转,都是因为喜欢他 应晓雨:…… — 袁劭作为主角攻,觉醒后不但知道自己身处的是一个书中世界、自己是书里的角色,还对书中强制他喜欢主角受的设定非常抗拒; 因为在设定好的剧情里,他是个舔狗,受是个万人迷,他要在千军万马中杀出重围最终抱得美人归。 袁劭:真TM又扯又操蛋。 因此进大学后,他都是绕着应晓雨走,能离多远离多远; 很快他发现,应晓雨根本不是设定中写得那样“柔弱娇嗔”,他只是看起来腼腆,实则待人很有礼貌也很有原则; 也没有和一个个男生藕断丝连、暧昧不清,更没有像书中写的那样每次见到他都流露对cp攻的非同一般,反而因为不熟,遇见他只是客气地点点头。 袁劭:? 难道应晓雨也觉醒了? 他怎么和剧情里描述得完全不同? 后来,袁劭放下戒备,和应晓雨熟悉了起来,还成为了朋友,友好相处。 再后来—— 袁劭:妈的,应晓雨为什么不爱我?剧情设定都死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