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白沚腰间猛然发力,竟然弹开了猫头鹰的爪子,然后顺势缠上其身躯,开始动用蛇类的必杀技,死亡缠绕。
猫头鹰奋力用嘴和爪子撕扯着白沚的身躯,但却发现这条蛇的身躯异常坚硬,它如此锋利的鹰爪都只是扯下几片蛇鳞来,连血肉都只是浅浅的一层。
正当它还想要有所动作时,白沚已经发力收紧身体,恐怖的强压作用在猫头鹰心脏上,他瞬间惊恐起来想要挣扎,可蛇毒也开始发作,它的意识越来越不清晰,力量越来越小,心脏难以承受强压在它体内爆开,血肉骨骼皆瘫软一团。
白沚不敢放松身躯,直到小半个时辰后才松开了猫头鹰的身躯,之所以缠绕那么久,是担心有些动物会假死,在蛇类松开后头脑进入氧气再次复活。
不过这只猫头鹰,却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白沚刚好赶了一个时辰的路,腹中有些饥饿,就吞了这只猫头鹰。
放在以前,他绝对不会,因为猫头鹰体型对他而言还是挺大的,万一把自己的身体撑破了就欲哭无泪。
不过如今他的身体也强硬了不少,可以支撑住吞下这样大的猎物!
这只猫头鹰展开翅膀足足有六七十厘米长,身宽十多厘米,白沚吞着头鸟足足花费了小半个时辰才完全吞下肚中。
白沚觉得肚子实在太撑,他的蛇腹也凸起了一大片,如同孕妇一般。
吃饱后,白沚连盘起身子都做不到了,他只能蜷缩进洞身体分散的摊开,然后看着天边渐渐沉没的夕阳昏昏入睡。
日暮西山,晚霞染红了半边天,潭水荡漾倒映着模糊的红日与群山,任朝云晓暮,山潭还是清静悠悠。
……
过了一个月后秋天又至,柳叶纷纷扬扬落下,白沚也渡过了第五次蜕皮期。
这一次蜕皮过后,白沚已经长达三米了。
蜕皮前他就已经长达两米七八,蜕过皮后增长了二三十厘米也算是很不错了。
如今白沚走到哪里,都要惊走一片动物。
而且,水潭中的鱼儿,随着他日吃夜吃,变得有些稀少了。
好在他的胃口已经逐渐恢复到了正常状态,经历一个冬天的修养和开春上游鱼儿繁衍,潭水中的鱼量应该会恢复到从前。
白沚实在庆幸那只巨龟妖离去,否则山谷中不会有如今那么多的物种。
这片山谷里如今不仅有了十几只野鹿,还多了许多野狐狸、黄鼠狼、狈、鬣狗、山猫等各种动物。
这些动物,或许都会是将来白沚的食物。
白沚甚至驱赶了一些野兔进入山谷,山谷里的野兔数量还不够多,主要是因为狐狸、鬣狗、山猫还要生存下去,所以导致兔子数量没有增长太快。
相信有白沚的帮助,经过明年开春后,兔子那恐怖的繁衍能力会带给白沚很多惊喜。
白沚要趁着冬天还未来时,吃一些别的猎物了。比如那几只特别能吃兔子的灰毛狐狸,还有那几只总是流着口水的鬣狗。
现在的白沚,可不仅仅是水潭中的地头蛇,而是这个方圆十数里的山谷中最强大的生物。
就是那只花皮野豹子,都不敢在白沚面前造次。
而且白沚也已经在心中把这方山谷当作了它的老窝,成了他的领地。
如果有其他猎食者贸然进入他的领地无疑是在挑衅白沚。
“已成功绑定大魔王系统,存活时间还剩三分钟,请尽快补充时间!”这个故事,要从淳小白穿越到平行世界,并绑定了随时会死亡的‘大魔王’系统后,找人续上时间开始。...
“我喜欢他的名字。 我喜我生,独丁斯时。” · 高中同学结婚,那天在朋友家里办同学聚会。 不知怎的,聊起学生时代做过的又傻又浪漫,又不为人知的事。 轮到夏漓,她说,“他生日那天,我假公济私,在广播台给他放了一下午的歌,都是他喜欢的歌手。” 有人问“他”是谁,夏漓笑笑不肯说。 中途她去洗手间,与旁边房间里走出来的一人迎面撞上。 是晏斯时。 晏斯时低头看她,目光极深,“原来是你。” “从楚城到南城,从南城到北城,从北城到洛杉矶。 为了靠近你,我跨越三千昼夜,一万公里。 不过你不必知道,因为我就要忘记你了。” “毕业六年还是会梦见他。那时候最讨厌地理,但是当了两年的地理课代表。因为去文科组办公室会经过他的教室。抱着一摞书,心里又沉又轻盈,像怀揣一个巨大的秘密。后来穿梭在办公园区的灰色的写字楼间,时常想起往事。我不会再有那样纯粹的心事,在那年,在十六岁,在那个少年到来的夏天。” 阅读提示: *暗恋成真/双初恋/HE *闷/慢热/平淡/前半校园后半都市 注:感情戏发生于男女主成年后...
寂寥空旷夜空彗星划过天际,未知的病毒在世界蔓延,带来灾难的同时,种种异能于世间显现,白玉却在此刻被选入天选战场,一千人中唯有一人可以重回现世此刻我既是天选!也是唯一!一个迷茫的少年寻找自己的故事。(注:本作不推荐三观尚未成熟的人观看。)欢迎.........
主人公吴敬诚在一个视野开阔的山头,坐在一块石头上待了一天一夜。俯视远方,仰望星空,回忆走过的路,经历无数次磨难,阅读几十本书,还是没有前途。太阳从地平线升起,从升腾感悟到理想升华,竟然在这块石头上幡然醒悟。无意中得到无极短刀和藏储钻石戒指,开始了华丽的转身,走上了披荆斩棘的人生之路。......
剑傲江湖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是一本情节与文笔俱佳的其他类型小说,剑傲江湖-江南瑾年-小说旗免费提供剑傲江湖最新清爽干净的文字章节在线阅读和TXT下载。...
应晓雨从小性格文静、天生社恐,属于在男孩堆里不起眼、和同龄男生玩不到一起的那种; 他其实很羡慕那种性格阳光、会打篮球、和每个同龄人都能处得来的男生,不像他,一个男生朋友都没有。 一朝穿书,应晓雨成了书里一个同名角色,他也不清楚这个角色是主角配角、会有怎样的故事剧情; 但他很快发现,书里的应晓雨、也就是现在的他身边,萦绕了好多好多男生; 这些男生个性不同,却都会主动和他做朋友; 应晓雨惊喜不已,这些不正是他从前一直向往的吗? 他开心又努力地开始和这些男生做朋友。 直到他某天突然发现,他穿的其实是本攻多受少的BL小说,书里不但全员是基,他自己竟然还是一个很多人都喜欢的天菜形小受。 他身边的那些男生会围着他转,都是因为喜欢他 应晓雨:…… — 袁劭作为主角攻,觉醒后不但知道自己身处的是一个书中世界、自己是书里的角色,还对书中强制他喜欢主角受的设定非常抗拒; 因为在设定好的剧情里,他是个舔狗,受是个万人迷,他要在千军万马中杀出重围最终抱得美人归。 袁劭:真TM又扯又操蛋。 因此进大学后,他都是绕着应晓雨走,能离多远离多远; 很快他发现,应晓雨根本不是设定中写得那样“柔弱娇嗔”,他只是看起来腼腆,实则待人很有礼貌也很有原则; 也没有和一个个男生藕断丝连、暧昧不清,更没有像书中写的那样每次见到他都流露对cp攻的非同一般,反而因为不熟,遇见他只是客气地点点头。 袁劭:? 难道应晓雨也觉醒了? 他怎么和剧情里描述得完全不同? 后来,袁劭放下戒备,和应晓雨熟悉了起来,还成为了朋友,友好相处。 再后来—— 袁劭:妈的,应晓雨为什么不爱我?剧情设定都死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