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回到虺山的众妖经历这一战多多少少都有了些感悟,受的伤也不算白受了。最重要的是,他们的名声将传播人间更为广泛,会得来更多的香火。
众妖有的选择留在山中静修,有的再次回到人间经营香火,山中的众妖也都各安其事,待在深山老林里潜心修炼。
白沚站在古柳下,轻轻摸了摸这棵陪伴他五百多年的柳木,还有地下的蚁后。
他自语道:“修行漫漫长路,行路匆匆是修行,坐禅深山也是修行。”
白沚决定入世修行。
他如今的法力增长很是平缓,但中境界最重要的不是法力积攒,而是壮大元神。
黄品初登中境界,元神方聚,这个阶段需要做的就是稳固元神,契合肉体,。
玄品就是元神的积累壮大,可使得元神出窍,游行日夜之间,这个时候很多大威能的神通都可以借用元神施展。
不过一般不会有人选择在争斗中元神出窍施展神通,这个样子危险太大。多是在开山劈河,或是施展什么玄妙法术时,才会用到元神出窍。
元神越强大,可施展出的神通威能自然就越大。如果空有法力而元神弱小,实力也不会太高。
至于地品,就是感悟大地之力,这个大地之力并不单指的是土行之力,而是与每一个修道者息息相关的地之力。这个境界,便已经和玄黄二品的修士拉开了差距。
施展神通,举手抬足间便有大地之力加持,可以一敌众而胜。
在往上的天品那就是领悟天之力,掌握天地二力,有莫大威能,可以说已经和中境界的修士不在同一层面了。
若是将天地二力融合,参悟出天地法相那么便可成就人仙,上境界的大神通者。
白沚如今就是黄品的境界,不过由于自己是八重雷劫化形,甚至可能是九重雷劫化形,元神与肉身契合无比,堪比玄品的修士,再加上各种神通手段就是地品都有一战之力,只不过也仅是一战之力。
就如那七蛊宗的蛊宗,看样子是七个蛊主中实力最弱的,但也任白沚手段尽出,出其不意之下才能险胜半招。
而那天妙剑主只是轻拨琵琶,便杀敌数百,当真是不费吹灰之力。这就是天品的强大。
不过比起柳天霜而言,还是差了不少,哪怕柳天霜只是一具刚成为本尊的分身。
白沚悠悠渡步走回洞府,他的洞府里比起为蛇为兽时已经完整了许多。
一张青玉石床,是一只穿山甲妖在山里寻到的灵石,白沚把他做成了一张床,躺在上面可以蕴养身体,安神助眠。
还有一张大石桌,做了八张石凳,围在圆桌一圈。
还有一面木架,上面摆着各种物件,有着各种兽类皮毛鳞甲角骨等。这些都是人类修士眼中的宝物,可炼出一件件法宝。
在石洞后方,有一处暗室,里面放着白沚的一些物件。比如放置绝毒的琉璃瓶,一些白沚留下来的鳞片,还有青苍蜕下的龙衣,都被保存在里面。
他的洞府,虺山众妖从未进来过。
也不会有妖敢趁着他不在谷里偷偷进来,偷取物品。因为有群蚁在,就如同一个可以监视方圆数千里虺山的眼睛,无所遁形。
白沚的目光一一掠过这些物件,最后取下了一把挂在墙上的油纸伞,是柄青墨色描绘了青藤攀岩水墨画的油纸伞。
“已成功绑定大魔王系统,存活时间还剩三分钟,请尽快补充时间!”这个故事,要从淳小白穿越到平行世界,并绑定了随时会死亡的‘大魔王’系统后,找人续上时间开始。...
“我喜欢他的名字。 我喜我生,独丁斯时。” · 高中同学结婚,那天在朋友家里办同学聚会。 不知怎的,聊起学生时代做过的又傻又浪漫,又不为人知的事。 轮到夏漓,她说,“他生日那天,我假公济私,在广播台给他放了一下午的歌,都是他喜欢的歌手。” 有人问“他”是谁,夏漓笑笑不肯说。 中途她去洗手间,与旁边房间里走出来的一人迎面撞上。 是晏斯时。 晏斯时低头看她,目光极深,“原来是你。” “从楚城到南城,从南城到北城,从北城到洛杉矶。 为了靠近你,我跨越三千昼夜,一万公里。 不过你不必知道,因为我就要忘记你了。” “毕业六年还是会梦见他。那时候最讨厌地理,但是当了两年的地理课代表。因为去文科组办公室会经过他的教室。抱着一摞书,心里又沉又轻盈,像怀揣一个巨大的秘密。后来穿梭在办公园区的灰色的写字楼间,时常想起往事。我不会再有那样纯粹的心事,在那年,在十六岁,在那个少年到来的夏天。” 阅读提示: *暗恋成真/双初恋/HE *闷/慢热/平淡/前半校园后半都市 注:感情戏发生于男女主成年后...
寂寥空旷夜空彗星划过天际,未知的病毒在世界蔓延,带来灾难的同时,种种异能于世间显现,白玉却在此刻被选入天选战场,一千人中唯有一人可以重回现世此刻我既是天选!也是唯一!一个迷茫的少年寻找自己的故事。(注:本作不推荐三观尚未成熟的人观看。)欢迎.........
主人公吴敬诚在一个视野开阔的山头,坐在一块石头上待了一天一夜。俯视远方,仰望星空,回忆走过的路,经历无数次磨难,阅读几十本书,还是没有前途。太阳从地平线升起,从升腾感悟到理想升华,竟然在这块石头上幡然醒悟。无意中得到无极短刀和藏储钻石戒指,开始了华丽的转身,走上了披荆斩棘的人生之路。......
剑傲江湖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是一本情节与文笔俱佳的其他类型小说,剑傲江湖-江南瑾年-小说旗免费提供剑傲江湖最新清爽干净的文字章节在线阅读和TXT下载。...
应晓雨从小性格文静、天生社恐,属于在男孩堆里不起眼、和同龄男生玩不到一起的那种; 他其实很羡慕那种性格阳光、会打篮球、和每个同龄人都能处得来的男生,不像他,一个男生朋友都没有。 一朝穿书,应晓雨成了书里一个同名角色,他也不清楚这个角色是主角配角、会有怎样的故事剧情; 但他很快发现,书里的应晓雨、也就是现在的他身边,萦绕了好多好多男生; 这些男生个性不同,却都会主动和他做朋友; 应晓雨惊喜不已,这些不正是他从前一直向往的吗? 他开心又努力地开始和这些男生做朋友。 直到他某天突然发现,他穿的其实是本攻多受少的BL小说,书里不但全员是基,他自己竟然还是一个很多人都喜欢的天菜形小受。 他身边的那些男生会围着他转,都是因为喜欢他 应晓雨:…… — 袁劭作为主角攻,觉醒后不但知道自己身处的是一个书中世界、自己是书里的角色,还对书中强制他喜欢主角受的设定非常抗拒; 因为在设定好的剧情里,他是个舔狗,受是个万人迷,他要在千军万马中杀出重围最终抱得美人归。 袁劭:真TM又扯又操蛋。 因此进大学后,他都是绕着应晓雨走,能离多远离多远; 很快他发现,应晓雨根本不是设定中写得那样“柔弱娇嗔”,他只是看起来腼腆,实则待人很有礼貌也很有原则; 也没有和一个个男生藕断丝连、暧昧不清,更没有像书中写的那样每次见到他都流露对cp攻的非同一般,反而因为不熟,遇见他只是客气地点点头。 袁劭:? 难道应晓雨也觉醒了? 他怎么和剧情里描述得完全不同? 后来,袁劭放下戒备,和应晓雨熟悉了起来,还成为了朋友,友好相处。 再后来—— 袁劭:妈的,应晓雨为什么不爱我?剧情设定都死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