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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第2页)

宝玉这么疼她,这么爱她,黛玉也知道自己没有什么好抱怨的。可她在没有任何话可讲的时候,就会说一件完全无关紧要的事,她忽然说:“你只怨人行动嗔怪了你,你再不知道你自己怄人难受。就拿今日天气比,分明今儿冷得这样,你怎么倒反把个青肷披风脱了呢?”她忽然转了,说你知道自己有多怪,你看今天明明天气冷,你却把披风脱了。黛玉讲的是无关紧要的话,可你有没有发现,这句话一讲,两个人就好了。小儿女的恋爱是非常不可解的,斗气、吵架、关爱,一会儿一变,旁人真的看不懂。然而,这种牛头不对马嘴的语言,其实是非常独特的深情。

宝玉就笑着说:“何尝不穿着,见你一恼,我一炮燥就脱了。”这个回答也很有趣,宝玉看到黛玉生气了,心里着急,不顾天冷,把披风一脱就跟了过来。他展现的是小孩子的性情,可是里面又有一种深情。林黛玉就叹了一口气,说:“回来伤了风,又该饥着吵吃的了。”

二人正说着,史湘云走来,说:“爱哥哥,林姐姐,你们天天一处玩,我好容易来了,也不理我一理儿。”史湘云是南方人,不会发卷舌音,把“二”念成“爱”,这是小说里唯一透露出江南语言的地方。林黛玉故意嘲笑她:“偏是咬舌子爱说话,连个‘二’哥哥也叫不出来,只是‘爱’哥哥‘爱’哥哥的。回来赶围棋儿,又该你闹‘幺爱三四五’了。”黛玉其实很顽皮,她只跟宝玉在一起的时候,才闹气。宝玉就笑了说:“你学惯了他,明儿连你还咬起来呢。”

史湘云听黛玉嘲笑她,就说:“他再不放人一点儿,专挑人的不好。你便比世人好,也不犯着见一个打趣一个。”黛玉有一种洁癖,有一种孤高,所以她对别人身上的缺陷很敏感,她看到后会去调笑。史湘云就说:“指出一个人来,你敢挑他,我就服你。”黛玉忙问是谁,湘云说:“你敢挑宝姐姐短处,就算你是好的。我算不如你,他怎么不及你呢。”这是黛玉最心痛的结。人很难不生比较之心,有时候自己认为自己忘了,豁达了,可是那个结并不那么容易解开。作者大概也是想让我们知道宿命里的“结”是要自己去了结的,我们永远不可能不让别人提起某个人,而你自己永远不要提这个人的名字,恐怕也还是“结”。所以到最后我们会发现,生命里的开悟、了悟,其实是自己把那个结打开。当然,黛玉是带着这个“结”来到人间的,这个“结”对她来讲注定是一生的纠缠。

黛玉就冷笑道:“我当是谁,原来是他!我那里敢挑他呢。”这话讲得简直让人胆战心惊。第一个胆战心惊的人就是宝玉,好不容易一件事情完了,又一件事情要开始。宝玉吓坏了,“不等说完,忙用话分开”。

湘云就笑着说:“这一辈子,我自然比不上你。我只保佑着明儿得一个咬舌的林姐夫,时时刻刻你可听‘爱’、‘厄’去。阿弥陀佛,那才现在我眼里!”湘云的可爱之处就在这里,所以湘云没有痛苦,她竟然就明明白白地说我这一辈子比不上你,大家都笑翻了。

【蒋勋说红楼梦(第3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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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回贤袭人娇嗔箴宝玉俏平儿软语救贾琏】

第二十一回贤袭人娇嗔箴宝玉俏平儿软语救贾琏

《红楼梦》已经讲过二十回了,我们这种读小说的方式,有的朋友习惯,有的朋友可能不太习惯。如今,《红楼梦》已经被发展成所谓的“红学”,作为一门学问,人们可以从不同的角度来研究这本书。因为任何一本好书,都包含非常丰富的生活史资料,严格说来,它比真正的历史要丰满生动得多。西方现代文学中有个概念叫“回到文本”,对我们来说,这个“文本”就是《红楼梦》本身。红学研究者所做的各方面的考证,不能说没有意义,可是它会越来越远离文本,所以,我们的阅读原则是始终忠于文本。

我想,把《红楼梦》放进任何文学领域,它都是一部最好的小说。因为它作为小说的理由太充分了,任何时候读它都会感到快乐。很多人认为一本书读完以后,总该有点人生的领悟吧。如果你是抱着这个目的去读《红楼梦》,那么只一个“空”字就够了。那为什么我们还要在读了这么厚的一本书后,才来领悟这个“空”字呢?那是因为文本本身让我们得到的不只是领悟,它呈现的是作者对生活的执着、眷恋和不舍,这些描绘最后让你领悟的可能是“空”,可是这些执着、眷恋和不舍到底是什么?作者一生中接触过的女性为什么会给他留下如此多的记忆?他把生命中的点点滴滴记录下来的目的究竟是什么?这才是《红楼梦》令那么多人着迷的真正原因。

其实,我觉得《红楼梦》的作者对人生的爱非常深,如果一个人对人生没有深爱,绝不会这么仔细地去描绘一件衣服、一盘菜。至于领悟到生命是“空”,是“繁华若梦”,那是后来的事。我常想,作者如果再活一次,他可能还会这样去写。热爱生活,是作为小说家的第一要件,如果大家去读法国普鲁斯特的《追忆似水年华》,就会更深刻地认识到这一点,其中对生活细节的描摹,会让你觉得作者曾经真正地生活过。相对于这些作者,我们对待生活就没有那么认真过,这种“认真”是指作者以极大的热情和耐心记录了一件衣服、一盘菜的制作过程中凝聚的心血和心思。这些在我们生活中经常被忽略的东西才是所谓“文本”真正迷人的地方。

我一直强调《红楼梦》写的是十二三岁的小男孩、小女孩的故事。他们的很多心性、情绪,是成年人无法理解的。宝玉是个拒绝长大的男孩,成长是他生命里面最大的痛苦。其实,几乎青春期的孩子身上都有拒绝长大的因子。这一点在男孩子身上表现得尤其明显。因为长大对他来讲等于是“第二次脐带的剪断”,这是跟母亲精神上的脱离,此时他会有一种依恋与不舍。宝玉之所以会选择跟女孩子在一起,是因为这些女孩子都疼他。在二十一回里史湘云来了,跟林黛玉一起住,于是宝玉就一直赖在林黛玉的房里跟她们打打闹闹。我想大家都有过这种经历,在初中或者高中学校组织郊游的时候,晚上大家根本不睡觉,一直在那儿乱聊,现在你肯定忘了当时都聊了些什么,其实就是喜欢大家挤在一起的感觉。

接下来就发生了一个有趣的情况袭人吃醋了。袭人是宝玉的贴身丫头,既像姐姐,又像妈妈。我常常提醒很多母亲,在你的孩子长大的时候,你一定会因为失落而受伤,因为他要开始往外跑了。二十一回前半段讲的就是袭人的这种失落。

这其中有非常多的细节很重要。湘云洗完脸,丫头想把洗脸水倒掉,宝玉忙说,我就用这个水来洗。表面上看,他的借口是不要再费事了,可如果从心理学上说,这一段另有深意。他眷恋的是湘云用过的水中的体香。不细看的话,你根本无法理解作者的意图。作为一本小说,作者写的是人性,写小孩子对于异性同伴身体的眷恋,通过嗅觉、触觉来感受同伴的存在。

洗完脸以后宝玉又拜托湘云帮他梳头,湘云不干,宝玉就一直磨,宝玉磨起人来,谁都很难拒绝。小男孩、小女孩在一起时常常会拿彼此的身体当玩具,我们小时候扮家家酒就是这样子,你玩我,我玩你,一个头发就可以玩半天。

看到这里,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反应,比如贾政会觉得这个男孩没出息。我的反应是,宝玉特别想要回到童年,对他来讲那些记忆特别美好。在他看来人一长大就不快乐了,成人世界太世故,要接受社会种种的规矩。如果你读《红楼梦》这一段时会感动,就说明你还童心未泯。从社会的角度看,宝玉绝对是病态。可是从另外一个角度看,宝玉是眷恋童年。

我常常想,如果一个画家去画宝玉,这个十几岁的男孩的模样一定很有趣,现在电影、电视里看到的都跟书中的描写不太一样。八根辫子梳上去,一个大辫子在后面,辫子上有四颗珍珠,底下有一个黄金坠脚,作者写得很细。梳着梳着,史湘云说:“应该有四颗珍珠,怎么变成三颗,这一颗跟其他三颗不一样。”宝玉说掉了一颗。那史湘云就说:“不晓得给谁捡了去,真是便宜了他。”这些部分不细看就不知道,两个孩子的对话中有很多再也找不回的童年记忆,有点像那颗丢了的珍珠。作者为什么在这里会写掉了一颗珍珠?其实这其中有生命的遗憾。

作者在这里不是在描摹生活的细节,而是想借这些细节表现宝玉眷恋童年的哀伤,大人的世界对他来说是一个伪装的、无法表达自己内心真实意图的世界。可是谁都知道我们必须要长大,就像我们在读《小王子》时常会感叹我们失去了很多天真烂漫的东西,可日复一日你就会觉得那是合理的,有一天你也会用这样的方法去教训你的孩子跟学生。其实,如果长大注定是一种痛苦的话,为什么不能在文学里留一个角落,让这个“不长大”得到一点点尊重,尽管它最终是一个悲剧?宝玉其实就是一个“不长大”的悲剧,补写的《红楼梦》后四十回里,宝玉披着大红猩猩毡跪在雪地里,给他父亲磕了三个头后出家了,意思是说我不配做你的儿子,因为我没法承担你赋予的重责大任。我自己读《红楼梦》时最大的感动是,其实每个人的内心都有一个部分曾经抗拒父辈强加给我们的以天下为己任的使命,为什么我们要这么沉重地去背负它?为什么不能率性地活出自己?以这样的立场来看宝玉的所作所为,你会有更多的宽容和体贴。

史湘云帮宝玉梳头的时候,宝玉就盯住了梳妆台上的胭脂,这是他从小养成的大家公认的“坏毛病”。如今又忍不住拈了胭脂,想往口边送,又怕被史湘云看到,正在犹豫,史湘云“啪”地打了一下他的手说:“你这个不长进的毛病,到现在还没有改。”其实,在很多孩子的成长过程中,都有一些大人不知道的隐情,我们叫作“癖”,这是一个生命里别人无法了解的记忆。如果用中性的语言来讲,每一个小孩子的成长中都有别人无法加入、无法了解的部分。我有时候会跟朋友说,小时候母亲喂完奶帮你擦嘴的那块布你会留很久,因为它上面有妈妈的味道。大人肯定觉得好笑,觉得这个孩子好奇怪,你会因此不再敢抓那块布,可是你最明白抓着那块布就是睡得很安稳。现在的心理学有很清楚的解释,因为那布上面有母亲的气味,让他有安全感。

如果用心理学去分析,《红楼梦》也是一部了不起的小说,因为它涉及的很多东西都可以拿来做心理分析,为什么宝玉要用湘云的洗脸水,要去吃那个胭脂?如果不用预设的立场去观察,很可能是一种非常宝贵的人生经验,也许会成为现代心理学里非常典型的个案。我觉得弗洛伊德没有看《红楼梦》好可惜,否则他能在里面找到不知多少惊人的心理分析啊!我们不能对《红楼梦》做心理分析,是因为我们所谓的大人太多了。我的意思是说当你已经刻意地忘掉自己童年的成长记忆的时候,你会觉得那个心理是不存在的,会理所当然地指责那是怪癖。《红楼梦》二十一回、二十二回、二十三回都在讲宝玉的怪癖,二十三回还讲到他偷看禁书。

我们都以为自己的孩子是不看禁书的,但我敢肯定所有孩子都在看。我跟很多父母说过,最好不要问你的孩子在网络上看什么,你想,一个孩子发育之后他怎么可能对性不好奇?我在大学教书的时候,会指责一个孩子看A片,可我忘了自己在那个年龄也曾经跑到书店去偷看过《查泰莱夫人的情人》,看得脸红心跳。我想《红楼梦》的了不起在于它的真实,作者认定人之所以为人的原因必须被找到。从这个意义上说,《红楼梦》是一本叛逆、颠覆当时的主流文化的书。现代小说里对青春期的描绘,包括前面讲的学堂里小孩子们的性游戏都没有这么真实,它所提供的人生经验让人感动。在那样一个封建保守的时代,作者竟然这么大胆地去呈现人生的真实面貌,这是所有经过伪装的东西都无法抵达的真正救赎。我们常常感叹当今的教育没有力量,因为现代教育中太多伪装的东西。想办法使自己重新回到那个年龄段来跟孩子们对话,才是现代教育的起点。我一直希望《红楼梦》能够变成我们现代教育的救赎,因为我们从中看到孩子们最真实的世界。

下面我们读一下原作,希望大家注意作者文字的精准,尤其是动词的使用。现代小说讲究意识流,往往心理描述一大堆,可《红楼梦》一直在描述外部事件,所以很容易读。但这种容易读会让人忽略它的心理描述,很多人说《红楼梦》没有描写心理空间,其实那要看你自己的内心够不够敏感,如果有足够的敏感一定能体味到作者对人物心理的描写。

第二十回的结尾,写到史湘云跟林黛玉在打打闹闹。《红楼梦》的句子都很短,有点像今天的新闻体,短的句子很容易被记住。可《红楼梦》本身又充满了文学性,我自己也写小说,最佩服的是《红楼梦》既能把句子写得这么精简,又能把人物的心理变化全部照顾到。现代小说的句子长得不得了,有时候两三行都不断句,读起来很困难。可你看《红楼梦》,它只写事件,它的节奏都是短句:“史湘云跑了出来,怕林黛玉赶上,宝玉在后忙说:‘仔细绊跌了。’”宝玉的心思全在黛玉身上,他觉得林黛玉弱不禁风,怎么能追上短跑健将史湘云,“林黛玉赶到门前,被宝玉叉手在门框上拦住”,宝玉把两人隔开了。这里面有动作、有画面、有三个人的空间关系。这么复杂的场景,作者用几个句子就完全交代明白了。很明显,宝玉扮演了一个“楚河汉界”的角色。然后劝黛玉说:“饶他这一遭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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