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鱼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289章 赖皮猪(第1页)

“咱再赶半个小时的海,就回去。”李锐往前走着。

这片区域,他打算让给陈立鹏。

今儿陈立鹏来他家做客,就是来体验赶海的,他尽量让陈立鹏今儿下午赶海有一个好的体验感。

谁让这货是他老婆的表弟呢。

刚走两步,李锐就回头,递给了陈立鹏一大把橡皮筋,“这儿附近还有不少面包蟹,你仔细再找找,会有不少收获的。”

陈立鹏眉开眼笑,“真的?”

顺手接过了李锐递给他的橡皮筋。

“你小子咋就不相信个人呢?”李锐蹚了一步海水,就又从一个小水坑里捡起了一只不大不小的面包蟹,放到陈立鹏眼前晃了晃。

“姐夫,这个给我,我来绑。”陈立鹏伸手,就去拿李锐手里那只面包蟹。

李锐知道陈立鹏心里的小九九,陈立鹏无非是想把他手里这只面包蟹,又放到自己的桶里。

但他还是把他手里这只面包蟹,给了陈立鹏。

走了一会儿,李锐来到了另一片区域。

他脚下的野生蚝,他看都没看一眼。

这些玩意,他压根就瞧不上。

“那儿有个大响螺!”李锐看到一个两三斤重的大响螺,兴奋地自言自语。

走过去,捡起大响螺,李锐将大响螺轻手轻脚地放进了他的桶。

晚上加餐!

响螺肉是顶级食材。

之前李锐捡到的大响螺,全都给卖了。

他有好长时间,没吃过爆炒响螺片肉了。

将响螺片肉爆香之后,放点姜、蒜、辣椒等各种调味品,味道将会十分的鲜美和爽口。

脑海中脑补出这道菜,李锐情不自禁地吞咽了一口口水。

一个两三斤重的大响螺,没多少肉,他想再捡个一两个。

一念及此,李锐在附近继续寻找着大响螺。

在距离他五六米的位置,他又看到了一个大响螺。

噗噗噗……

踩着海水,李锐满心欢喜地跑了过去。

他捡起大响螺,高高地举起,他发现他手里这个大响螺比他的头还大。

有了它,今晚够炒一大盘响螺片肉了。

潮汕有一道炭烧响螺的名菜,特别的响亮。

啥时候有机会,他自己也尝试着做做炭烧响螺这道菜。

挣钱,不就是为了享受生活吗?

大响螺放进桶后,李锐发现他的桶又装满了。

接下来,他拎着他的桶,哼哧哼哧地走到了陈立鹏的跟前。

“姐夫,我跟你说,我刚在这片区域捡了二十几只面包蟹。”陈立鹏一看到李锐,就直起了腰,兴奋的道。

今儿下午的比赛,他稳赢。

他脚边那个桶,装了大半桶的海货。

“姐夫,你呢?你刚才有啥收获?”陈立鹏略显得意的问。

“我刚捡了两个螺。”李锐眼中闪过一丝狡黠,然后有气无力地叹了一口气。

陈立鹏当即指着李锐,嗤笑了一声:“姐夫,你一个老赶海人,那么长时间,咋只捡了两个螺呢?你到底行不行啊!”

热门小说推荐
报告大魔王

报告大魔王

“已成功绑定大魔王系统,存活时间还剩三分钟,请尽快补充时间!”这个故事,要从淳小白穿越到平行世界,并绑定了随时会死亡的‘大魔王’系统后,找人续上时间开始。...

十一年夏至

十一年夏至

“我喜欢他的名字。 我喜我生,独丁斯时。” · 高中同学结婚,那天在朋友家里办同学聚会。 不知怎的,聊起学生时代做过的又傻又浪漫,又不为人知的事。 轮到夏漓,她说,“他生日那天,我假公济私,在广播台给他放了一下午的歌,都是他喜欢的歌手。” 有人问“他”是谁,夏漓笑笑不肯说。 中途她去洗手间,与旁边房间里走出来的一人迎面撞上。 是晏斯时。 晏斯时低头看她,目光极深,“原来是你。” “从楚城到南城,从南城到北城,从北城到洛杉矶。 为了靠近你,我跨越三千昼夜,一万公里。 不过你不必知道,因为我就要忘记你了。” “毕业六年还是会梦见他。那时候最讨厌地理,但是当了两年的地理课代表。因为去文科组办公室会经过他的教室。抱着一摞书,心里又沉又轻盈,像怀揣一个巨大的秘密。后来穿梭在办公园区的灰色的写字楼间,时常想起往事。我不会再有那样纯粹的心事,在那年,在十六岁,在那个少年到来的夏天。” 阅读提示: *暗恋成真/双初恋/HE *闷/慢热/平淡/前半校园后半都市 注:感情戏发生于男女主成年后...

寻道的旅途

寻道的旅途

寂寥空旷夜空彗星划过天际,未知的病毒在世界蔓延,带来灾难的同时,种种异能于世间显现,白玉却在此刻被选入天选战场,一千人中唯有一人可以重回现世此刻我既是天选!也是唯一!一个迷茫的少年寻找自己的故事。(注:本作不推荐三观尚未成熟的人观看。)欢迎.........

阅世走人间

阅世走人间

主人公吴敬诚在一个视野开阔的山头,坐在一块石头上待了一天一夜。俯视远方,仰望星空,回忆走过的路,经历无数次磨难,阅读几十本书,还是没有前途。太阳从地平线升起,从升腾感悟到理想升华,竟然在这块石头上幡然醒悟。无意中得到无极短刀和藏储钻石戒指,开始了华丽的转身,走上了披荆斩棘的人生之路。......

剑傲江湖

剑傲江湖

剑傲江湖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是一本情节与文笔俱佳的其他类型小说,剑傲江湖-江南瑾年-小说旗免费提供剑傲江湖最新清爽干净的文字章节在线阅读和TXT下载。...

社恐穿成万人迷

社恐穿成万人迷

应晓雨从小性格文静、天生社恐,属于在男孩堆里不起眼、和同龄男生玩不到一起的那种; 他其实很羡慕那种性格阳光、会打篮球、和每个同龄人都能处得来的男生,不像他,一个男生朋友都没有。 一朝穿书,应晓雨成了书里一个同名角色,他也不清楚这个角色是主角配角、会有怎样的故事剧情; 但他很快发现,书里的应晓雨、也就是现在的他身边,萦绕了好多好多男生; 这些男生个性不同,却都会主动和他做朋友; 应晓雨惊喜不已,这些不正是他从前一直向往的吗? 他开心又努力地开始和这些男生做朋友。 直到他某天突然发现,他穿的其实是本攻多受少的BL小说,书里不但全员是基,他自己竟然还是一个很多人都喜欢的天菜形小受。 他身边的那些男生会围着他转,都是因为喜欢他 应晓雨:…… — 袁劭作为主角攻,觉醒后不但知道自己身处的是一个书中世界、自己是书里的角色,还对书中强制他喜欢主角受的设定非常抗拒; 因为在设定好的剧情里,他是个舔狗,受是个万人迷,他要在千军万马中杀出重围最终抱得美人归。 袁劭:真TM又扯又操蛋。 因此进大学后,他都是绕着应晓雨走,能离多远离多远; 很快他发现,应晓雨根本不是设定中写得那样“柔弱娇嗔”,他只是看起来腼腆,实则待人很有礼貌也很有原则; 也没有和一个个男生藕断丝连、暧昧不清,更没有像书中写的那样每次见到他都流露对cp攻的非同一般,反而因为不熟,遇见他只是客气地点点头。 袁劭:? 难道应晓雨也觉醒了? 他怎么和剧情里描述得完全不同? 后来,袁劭放下戒备,和应晓雨熟悉了起来,还成为了朋友,友好相处。 再后来—— 袁劭:妈的,应晓雨为什么不爱我?剧情设定都死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