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他双眸如炬,扫视着空旷的荒漠,每一步踏出,都令大地震颤,周围的魔兽本就因帝玄溟的气息不敢妄动,此刻更是恨不得连气都不出,生怕这位爷注意到自己。
风沙骤起,卷起漫天血雾,他的身影在血幕中时隐时现,不过片刻就消失不见。
诸神塔内。
洛璃松开帝玄溟的手,又看向秦川几人,“已经安全了。”
帝玄溟目光不动声色地打量了周围,看着愣在原地的星沂和白泽,一眼就看出了两人的不凡。
这两个人不能让秦川三人看到。
他当即对着两人挥了挥手,示意两人隐藏身形。
星沂回过味来知道不能让那三个年轻人看到,于是拽着还有些摸不着头脑的白泽,闪身去了第三层。
洛璃见秦川三人没反应,又道,“这里很安全。”
秦川几人面色稍霁,目光中仍带着未散的惊悸。
风九思心最大,不过片刻就恢复了平日里的欢脱模样,“这里是你的府邸吗?这也太大了吧。”
洛璃点头,“是,你们先休息一下,一会我们就离开。”
秦川叹了口气,“恐怕那炼狱血龙不会离开太远,府邸能够移动的距离太短,我们出去有很大可能会再碰到他。”
诸神塔和普通府邸自然是完全不同的,洛璃只道,“我有办法,遇不到他的。”
莫名的,秦川三人相信了,他们点了点头,“好。”
洛璃从旁边桌旁拿了几瓶丹药递给他们,“给。”
风九思嘿嘿笑着接过,拔开玉塞正准备倒出一颗丹药服下,然丹香飘散的一颗,幻妖狐眼睛一亮,伸出爪子就要夺走他手里的丹药。
他猛地一闪,幻妖狐小爪一挥,险些挠上风九思的脸。
风九思拎着幻妖狐扔到地上,一个侧身躲避,怒目而视,低喝,“你这狐狸,别捣乱了!”
话音未落,幻妖狐又借机跃起,轻巧落在风九思头顶,毛茸茸的尾巴扫过他的发梢,引得他一阵手忙脚乱。
幻妖狐凑近丹药,“好香啊……”
洛璃一愣,“你对这丹药感兴趣?”
魔兽对人类的丹药一般没什么兴趣啊,他们一般都是生啃灵植的。
幻妖狐碧眼闪烁,小鼻子耸动,“嗯!好香!”
风九思觉得她应该不会吃,不料手才一送来,丹药就被幻妖狐夺了过去。
她前爪轻搭在丹药边缘,尾巴不自觉地摇摆,嘴巴张开就要一口吞下去。
风九思见状,急忙伸手欲夺,幻妖狐却灵活地一侧身,丹药险之又险地避开了他的指尖。
他转头看向洛璃,“这……”
洛璃摇了摇头,又抛给他一瓶,“让她吃。”
幻妖狐碧眼得意地看了一眼风九思,小鼻子又轻轻嗅了嗅,仿佛在确认丹药的香气。
她优雅地用前爪按住丹药,尾巴欢快地晃动,樱桃小嘴微张,仿佛即将品尝世间美味。
丹药在她的舌尖轻轻触碰,瞬间化作一缕青烟,融入她体内。
晋升的法则光芒降临,风九思瞪了瞪眼睛,“七星魂帝?就、就这么突破了?”
洛璃也微微蹙眉,“按理说魔兽服用丹药,效果并不会太强,怎么会……”
幻妖狐甩着尾巴睁开眼睛,“你们人族现在吃这么好啊?”
“已成功绑定大魔王系统,存活时间还剩三分钟,请尽快补充时间!”这个故事,要从淳小白穿越到平行世界,并绑定了随时会死亡的‘大魔王’系统后,找人续上时间开始。...
“我喜欢他的名字。 我喜我生,独丁斯时。” · 高中同学结婚,那天在朋友家里办同学聚会。 不知怎的,聊起学生时代做过的又傻又浪漫,又不为人知的事。 轮到夏漓,她说,“他生日那天,我假公济私,在广播台给他放了一下午的歌,都是他喜欢的歌手。” 有人问“他”是谁,夏漓笑笑不肯说。 中途她去洗手间,与旁边房间里走出来的一人迎面撞上。 是晏斯时。 晏斯时低头看她,目光极深,“原来是你。” “从楚城到南城,从南城到北城,从北城到洛杉矶。 为了靠近你,我跨越三千昼夜,一万公里。 不过你不必知道,因为我就要忘记你了。” “毕业六年还是会梦见他。那时候最讨厌地理,但是当了两年的地理课代表。因为去文科组办公室会经过他的教室。抱着一摞书,心里又沉又轻盈,像怀揣一个巨大的秘密。后来穿梭在办公园区的灰色的写字楼间,时常想起往事。我不会再有那样纯粹的心事,在那年,在十六岁,在那个少年到来的夏天。” 阅读提示: *暗恋成真/双初恋/HE *闷/慢热/平淡/前半校园后半都市 注:感情戏发生于男女主成年后...
寂寥空旷夜空彗星划过天际,未知的病毒在世界蔓延,带来灾难的同时,种种异能于世间显现,白玉却在此刻被选入天选战场,一千人中唯有一人可以重回现世此刻我既是天选!也是唯一!一个迷茫的少年寻找自己的故事。(注:本作不推荐三观尚未成熟的人观看。)欢迎.........
主人公吴敬诚在一个视野开阔的山头,坐在一块石头上待了一天一夜。俯视远方,仰望星空,回忆走过的路,经历无数次磨难,阅读几十本书,还是没有前途。太阳从地平线升起,从升腾感悟到理想升华,竟然在这块石头上幡然醒悟。无意中得到无极短刀和藏储钻石戒指,开始了华丽的转身,走上了披荆斩棘的人生之路。......
剑傲江湖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是一本情节与文笔俱佳的其他类型小说,剑傲江湖-江南瑾年-小说旗免费提供剑傲江湖最新清爽干净的文字章节在线阅读和TXT下载。...
应晓雨从小性格文静、天生社恐,属于在男孩堆里不起眼、和同龄男生玩不到一起的那种; 他其实很羡慕那种性格阳光、会打篮球、和每个同龄人都能处得来的男生,不像他,一个男生朋友都没有。 一朝穿书,应晓雨成了书里一个同名角色,他也不清楚这个角色是主角配角、会有怎样的故事剧情; 但他很快发现,书里的应晓雨、也就是现在的他身边,萦绕了好多好多男生; 这些男生个性不同,却都会主动和他做朋友; 应晓雨惊喜不已,这些不正是他从前一直向往的吗? 他开心又努力地开始和这些男生做朋友。 直到他某天突然发现,他穿的其实是本攻多受少的BL小说,书里不但全员是基,他自己竟然还是一个很多人都喜欢的天菜形小受。 他身边的那些男生会围着他转,都是因为喜欢他 应晓雨:…… — 袁劭作为主角攻,觉醒后不但知道自己身处的是一个书中世界、自己是书里的角色,还对书中强制他喜欢主角受的设定非常抗拒; 因为在设定好的剧情里,他是个舔狗,受是个万人迷,他要在千军万马中杀出重围最终抱得美人归。 袁劭:真TM又扯又操蛋。 因此进大学后,他都是绕着应晓雨走,能离多远离多远; 很快他发现,应晓雨根本不是设定中写得那样“柔弱娇嗔”,他只是看起来腼腆,实则待人很有礼貌也很有原则; 也没有和一个个男生藕断丝连、暧昧不清,更没有像书中写的那样每次见到他都流露对cp攻的非同一般,反而因为不熟,遇见他只是客气地点点头。 袁劭:? 难道应晓雨也觉醒了? 他怎么和剧情里描述得完全不同? 后来,袁劭放下戒备,和应晓雨熟悉了起来,还成为了朋友,友好相处。 再后来—— 袁劭:妈的,应晓雨为什么不爱我?剧情设定都死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