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鱼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七百九十三章 柳俊错了(第1页)

“呵呵。好香啊。又做了砂锅牛肉粉拜是吧?小羽!”

长河区的建设形势喜人,柳俊尽管一天到晚很忙碌,心情却是大好。进门就闻到炖牛肉的浓香,柳俊笑呵呵地问道。

“你回来了?”

‘小羽闻言从厨房出来,紧着接过柳俊手里的皮包放到茶几上,又小、跑着拿了绣着可爱小老鼠图案的棉布拖鞋过来,弯腰放到柳俊脚下。

干这些活计的时候,小羽脸上带着满足的笑容。

经过几个月的接触,小羽心头的紧张感觉渐渐消退,偶尔也会主动和柳俊说话。那天晚上,小羽亲口对柳俊说,愿意做他的“保姆”。原以为柳俊不是立即将她“赶走”,就是会明白她的心意,对她“好”起来。不料柳俊却好像什么都不曾发生过似的,还和以前一样,对她很温和,但绝不越过雷池半步。

小羽羞涩紧张之余,也在心里安慰自己,至少他没有立即赶自己走!

小羽表观出来的,就是家务活干得特别勤快,偌大一座别墅,不但屋子里收拾得干干净净,一尘不染,就是前后两个花园,也打理得井井有条,生机盎然。

观在她给柳俊拿过来的这双棉布拖鞋,也是她亲手做的,软和温暖,穿起来特别舒服。九六年是泉年,小羽便细心的在鞋面上绣上了卡通小老鼠的图案。小羽原本不会做这些针线,就去请教俸姨。俸姨了解到她是想给柳俊做一双鞋子,便笑着提醒她,市面上大把出售,两三块钱一双就能买得到。

“妈,市面上卖的那些鞋不行的,橡胶做的底,不透气,穿久了还臭脚酬”

小羽就连连摇头。

俸姨便退而求其次。承诺台己给柳俊做一双。不料小羽还是摇头。

“我给他做!”

’小羽的神色很坚定,甚至透出几分固执。

俸姨暗暗叹了口气,知道女儿完全陷进去了,不得不提醒道:“丫头,别犯傻了,没结果的他是什么人,我们又是什么人啊。再说人家有老婆的……”

“妈,你别说了,我没想要嫁给他”我就是想给他做双鞋子,让他穿得舒服点“我每天能看到他就心满意足了”小羽慢慢说道。

俸姨就有些慌,分明看到女儿的眼里有泪光在闪烁。

这孩子……“俸姨再次长长叹了口气。”

当初她嫁给小羽父亲的时候,小羽的爸爸就有一条腿是不大方便的。家里所有人都反对,俸姨还是坚持自己的选择。

观在小羽又这样,难道这样的性格也会遗传?

柳俊脱下皮鞋,将一双大脚套进了柔软舒适的棉拖鞋里,偃意地笑道:”好舒脑…“小羽就嫣然一笑,弯腰拿起柳俊脱下的皮鞋,放回鞋柜里头。什巧的腰肢微微摆动,妈娜的身段煞是养眼。”今晚的主食是牛肉粉丝,还有你喜欢吃的干免子肉和霉豆腐。

…“’小羽将饭食一一摆放到餐桌上,欢道。

这段时间,来区里投资的外商越来越多,柳俊的应酬也很多,难得回家吃一顿饭。有时柳俊太忙,也会忘记通知小羽,小羽就做好了饭菜,傻傻的等。饭菜凉了又热,热了又凉,小姑娘单纯的心,就如同这饭菜一样,一会冷一会热的。

柳俊只要不生病,胃口一贯很好。官场上再怎样勾心斗角,都不能影响到他的食欲。不巧的是,自打追随梁园强习武,从小到大,他几乎就没生过病。因此柳书记对于吃饭,一直保持着高度的兴趣。当下往餐桌前一坐,将大大的砂锅拉到自己面前。夹起粉丝就吃。

小羽不但做饭菜手艺不错,尤其难得的是,凡是端上桌来放到了柳俊面前的饭食,凉热正好合适,决不用担心烫伤嘴巴。”嗯,‘小羽,手艺越来越棒了哈……“柳俊边吃边夸奖滋他清楚小羽的心思。别看家务事是小事,但能将家务做到如此细致的程度,可见小丫头心里对他用情之深。

柳俊不是圣人,从来也不自诩为圣人。女色方面,除了严菲,也还有好几个红颜知己。每一个红颜知己,与柳俊都各有一段缠绵徘恻的故事,最后肌肤相亲,水到渠成。

但是小羽……无疑,只要他要求,小羽就会答应。

但是,然后呢?

柳俊觉得,应该解决这个问题了。

小羽哪里知道柳俊心里的想法,听了他的夸奖,心里甜滋滋的,夹起一筷子粉丝吃了,嘴角忍不住浮起了一丝欢喜无限的笑容。

柳俊一如既往,吃饭很快,将一大锅牛肉粉丝一扫而空,一小碟爆炒干免子肉也吃了多半,抓起纸巾擦擦嘴,笑着说道:”小羽,你慢慢吃!“”嗯“小羽连连点头,知道他要去看新闻联播。

柳俊来到客厅坐下,打开电观机,点上一支烟,靠在沙发上。

热门小说推荐
报告大魔王

报告大魔王

“已成功绑定大魔王系统,存活时间还剩三分钟,请尽快补充时间!”这个故事,要从淳小白穿越到平行世界,并绑定了随时会死亡的‘大魔王’系统后,找人续上时间开始。...

十一年夏至

十一年夏至

“我喜欢他的名字。 我喜我生,独丁斯时。” · 高中同学结婚,那天在朋友家里办同学聚会。 不知怎的,聊起学生时代做过的又傻又浪漫,又不为人知的事。 轮到夏漓,她说,“他生日那天,我假公济私,在广播台给他放了一下午的歌,都是他喜欢的歌手。” 有人问“他”是谁,夏漓笑笑不肯说。 中途她去洗手间,与旁边房间里走出来的一人迎面撞上。 是晏斯时。 晏斯时低头看她,目光极深,“原来是你。” “从楚城到南城,从南城到北城,从北城到洛杉矶。 为了靠近你,我跨越三千昼夜,一万公里。 不过你不必知道,因为我就要忘记你了。” “毕业六年还是会梦见他。那时候最讨厌地理,但是当了两年的地理课代表。因为去文科组办公室会经过他的教室。抱着一摞书,心里又沉又轻盈,像怀揣一个巨大的秘密。后来穿梭在办公园区的灰色的写字楼间,时常想起往事。我不会再有那样纯粹的心事,在那年,在十六岁,在那个少年到来的夏天。” 阅读提示: *暗恋成真/双初恋/HE *闷/慢热/平淡/前半校园后半都市 注:感情戏发生于男女主成年后...

寻道的旅途

寻道的旅途

寂寥空旷夜空彗星划过天际,未知的病毒在世界蔓延,带来灾难的同时,种种异能于世间显现,白玉却在此刻被选入天选战场,一千人中唯有一人可以重回现世此刻我既是天选!也是唯一!一个迷茫的少年寻找自己的故事。(注:本作不推荐三观尚未成熟的人观看。)欢迎.........

阅世走人间

阅世走人间

主人公吴敬诚在一个视野开阔的山头,坐在一块石头上待了一天一夜。俯视远方,仰望星空,回忆走过的路,经历无数次磨难,阅读几十本书,还是没有前途。太阳从地平线升起,从升腾感悟到理想升华,竟然在这块石头上幡然醒悟。无意中得到无极短刀和藏储钻石戒指,开始了华丽的转身,走上了披荆斩棘的人生之路。......

剑傲江湖

剑傲江湖

剑傲江湖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是一本情节与文笔俱佳的其他类型小说,剑傲江湖-江南瑾年-小说旗免费提供剑傲江湖最新清爽干净的文字章节在线阅读和TXT下载。...

社恐穿成万人迷

社恐穿成万人迷

应晓雨从小性格文静、天生社恐,属于在男孩堆里不起眼、和同龄男生玩不到一起的那种; 他其实很羡慕那种性格阳光、会打篮球、和每个同龄人都能处得来的男生,不像他,一个男生朋友都没有。 一朝穿书,应晓雨成了书里一个同名角色,他也不清楚这个角色是主角配角、会有怎样的故事剧情; 但他很快发现,书里的应晓雨、也就是现在的他身边,萦绕了好多好多男生; 这些男生个性不同,却都会主动和他做朋友; 应晓雨惊喜不已,这些不正是他从前一直向往的吗? 他开心又努力地开始和这些男生做朋友。 直到他某天突然发现,他穿的其实是本攻多受少的BL小说,书里不但全员是基,他自己竟然还是一个很多人都喜欢的天菜形小受。 他身边的那些男生会围着他转,都是因为喜欢他 应晓雨:…… — 袁劭作为主角攻,觉醒后不但知道自己身处的是一个书中世界、自己是书里的角色,还对书中强制他喜欢主角受的设定非常抗拒; 因为在设定好的剧情里,他是个舔狗,受是个万人迷,他要在千军万马中杀出重围最终抱得美人归。 袁劭:真TM又扯又操蛋。 因此进大学后,他都是绕着应晓雨走,能离多远离多远; 很快他发现,应晓雨根本不是设定中写得那样“柔弱娇嗔”,他只是看起来腼腆,实则待人很有礼貌也很有原则; 也没有和一个个男生藕断丝连、暧昧不清,更没有像书中写的那样每次见到他都流露对cp攻的非同一般,反而因为不熟,遇见他只是客气地点点头。 袁劭:? 难道应晓雨也觉醒了? 他怎么和剧情里描述得完全不同? 后来,袁劭放下戒备,和应晓雨熟悉了起来,还成为了朋友,友好相处。 再后来—— 袁劭:妈的,应晓雨为什么不爱我?剧情设定都死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