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秦宇和黑炎相视一眼,急忙跟了上去。
“轰!”
当两人看到凶蚁时,却听到了轰鸣之声,只看到凶蚁的体型已经急剧膨胀至十丈大小,正在和祖境四重的凶兽厮杀者。
“轰轰轰!”
这是一头祖境四重的虎形凶兽,体型庞大,散发的气息无比雄厚,正愤怒的狂攻凶蚁。
似乎对一个蚁类凶兽也敢对自己动手,极其愤怒一般。
而凶蚁却极度凶残,堪称无畏,就算被这虎形凶兽击中了,他都不会退半步。
整个状态凶残的程度给人一股不要命般的感觉。
看着和虎形凶兽厮杀的凶蚁,黑炎面具之下的脸孔透着一份愕然,眼神有些恍惚。
这…这…这还是他认知里的蚁类凶兽?
面对这金鬃神虎不但毫不畏惧,反而这般凶猛?
特别是看到凶蚁几乎用自伤一千,伤敌八百来和金鬃神虎厮杀,让黑炎无比惊奇。
随着时间的推移,虽然凶蚁看起来皮开肉绽,身上的龙鳞也都爆裂,从外表看比金鬃神虎的伤要重不少。
按常理说,这受伤更重的应该气势会越来越弱,可眼前的战斗,完全不同了。
这蚁类凶兽伤势虽然越重,但越发凶残,真正的阐释了“何为无畏”!
“星辰子,你这凶兽是蚁类凶兽?为何这般无畏?”黑炎有些不敢置信的道。
“算是一个异类吧,这么多年来,我还从未见过他怕过什么!”秦宇淡然笑道。
对于凶蚁的凶悍,他已经习以为常了,连神魔之墓中那般之地,都敢三番两次进去,这祖境凶兽,他自然不惧了。
“要不要我们去帮忙,速战速决?”看着厮杀的凶蚁和金鬃神虎,黑炎有些担心。
“没事,方圆万里之内没有神境凶兽,就算有其他凶兽来了,我们也不怕,正好一锅端了!”秦宇道。
不等黑炎多说,秦宇开口道:“你可以吞噬他的肉身,但神魂要留下!”
“轰!”凶蚁被金鬃神虎狠狠的咬着了一个前腿,在金鬃神虎狂暴的想将凶蚁的前腿扯下之时,凶蚁自断一腿,直接反扑而去,那锋利至极的两对獠牙,直接将金鬃神虎的脑袋撕碎!
可以说之前的攻击,凶蚁都是为了破开金鬃神虎的肉体防御,而在肉体防御真正破开之后,凶蚁则会毫不犹豫的将其抹杀,就算是自断一腿。
金鬃神虎的脑袋被绞碎之后,肉身差不多惨死,其神魂还想逃离,但如何逃得了?直接被凶蚁轰杀。
“来吞!”凶蚁发出低咆之声。
秦宇直接浮现在其身边,将金鬃神虎的神魂吞噬。
而凶蚁不顾自己重创的肉身,直接开始生吞金鬃神虎的肉身…
远处的黑炎看到这一幕,面具之下的脸无比僵硬,凶蚁简直彻底颠覆了他对蚁类凶兽的认知…
待秦宇将金鬃神虎的神魂吞噬之后,凶蚁也恢复差不多后,两人一兽继续推进。
“已成功绑定大魔王系统,存活时间还剩三分钟,请尽快补充时间!”这个故事,要从淳小白穿越到平行世界,并绑定了随时会死亡的‘大魔王’系统后,找人续上时间开始。...
“我喜欢他的名字。 我喜我生,独丁斯时。” · 高中同学结婚,那天在朋友家里办同学聚会。 不知怎的,聊起学生时代做过的又傻又浪漫,又不为人知的事。 轮到夏漓,她说,“他生日那天,我假公济私,在广播台给他放了一下午的歌,都是他喜欢的歌手。” 有人问“他”是谁,夏漓笑笑不肯说。 中途她去洗手间,与旁边房间里走出来的一人迎面撞上。 是晏斯时。 晏斯时低头看她,目光极深,“原来是你。” “从楚城到南城,从南城到北城,从北城到洛杉矶。 为了靠近你,我跨越三千昼夜,一万公里。 不过你不必知道,因为我就要忘记你了。” “毕业六年还是会梦见他。那时候最讨厌地理,但是当了两年的地理课代表。因为去文科组办公室会经过他的教室。抱着一摞书,心里又沉又轻盈,像怀揣一个巨大的秘密。后来穿梭在办公园区的灰色的写字楼间,时常想起往事。我不会再有那样纯粹的心事,在那年,在十六岁,在那个少年到来的夏天。” 阅读提示: *暗恋成真/双初恋/HE *闷/慢热/平淡/前半校园后半都市 注:感情戏发生于男女主成年后...
寂寥空旷夜空彗星划过天际,未知的病毒在世界蔓延,带来灾难的同时,种种异能于世间显现,白玉却在此刻被选入天选战场,一千人中唯有一人可以重回现世此刻我既是天选!也是唯一!一个迷茫的少年寻找自己的故事。(注:本作不推荐三观尚未成熟的人观看。)欢迎.........
主人公吴敬诚在一个视野开阔的山头,坐在一块石头上待了一天一夜。俯视远方,仰望星空,回忆走过的路,经历无数次磨难,阅读几十本书,还是没有前途。太阳从地平线升起,从升腾感悟到理想升华,竟然在这块石头上幡然醒悟。无意中得到无极短刀和藏储钻石戒指,开始了华丽的转身,走上了披荆斩棘的人生之路。......
剑傲江湖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是一本情节与文笔俱佳的其他类型小说,剑傲江湖-江南瑾年-小说旗免费提供剑傲江湖最新清爽干净的文字章节在线阅读和TXT下载。...
应晓雨从小性格文静、天生社恐,属于在男孩堆里不起眼、和同龄男生玩不到一起的那种; 他其实很羡慕那种性格阳光、会打篮球、和每个同龄人都能处得来的男生,不像他,一个男生朋友都没有。 一朝穿书,应晓雨成了书里一个同名角色,他也不清楚这个角色是主角配角、会有怎样的故事剧情; 但他很快发现,书里的应晓雨、也就是现在的他身边,萦绕了好多好多男生; 这些男生个性不同,却都会主动和他做朋友; 应晓雨惊喜不已,这些不正是他从前一直向往的吗? 他开心又努力地开始和这些男生做朋友。 直到他某天突然发现,他穿的其实是本攻多受少的BL小说,书里不但全员是基,他自己竟然还是一个很多人都喜欢的天菜形小受。 他身边的那些男生会围着他转,都是因为喜欢他 应晓雨:…… — 袁劭作为主角攻,觉醒后不但知道自己身处的是一个书中世界、自己是书里的角色,还对书中强制他喜欢主角受的设定非常抗拒; 因为在设定好的剧情里,他是个舔狗,受是个万人迷,他要在千军万马中杀出重围最终抱得美人归。 袁劭:真TM又扯又操蛋。 因此进大学后,他都是绕着应晓雨走,能离多远离多远; 很快他发现,应晓雨根本不是设定中写得那样“柔弱娇嗔”,他只是看起来腼腆,实则待人很有礼貌也很有原则; 也没有和一个个男生藕断丝连、暧昧不清,更没有像书中写的那样每次见到他都流露对cp攻的非同一般,反而因为不熟,遇见他只是客气地点点头。 袁劭:? 难道应晓雨也觉醒了? 他怎么和剧情里描述得完全不同? 后来,袁劭放下戒备,和应晓雨熟悉了起来,还成为了朋友,友好相处。 再后来—— 袁劭:妈的,应晓雨为什么不爱我?剧情设定都死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