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鱼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63章 跟着哥也有肉吃(第2页)

“嗯。”潘宋沁轻声回应,坐到凯凯身边揉乱了他头发:“凯凯,早上吃了没。”

凯凯顺了顺自己头发:“嗯,我跟爸都吃过了,你的早餐在桌上。”

潘宋沁来到餐桌前,纳闷得看了眼蔡思明:“你今天不用上班?”

蔡思明正在看手机,头也没抬:“嗯,今天一号。”

一号?工厂放假的时间,怪不得呢,早上没叫她吃早餐。

喝完牛奶,潘宋沁打算把剩下肉包放到冰箱里。

“肉包不吃?”一句话从沙发处飘来,潘宋沁抬头望去,蔡思明依旧是低头看手机状态,哇塞,绝了,千里眼啊。

手里捏着袋子,犹豫了下:“肉包吃腻了,不想吃。”

蔡思明看她站在那里不动,下命令道:“把肉包吃了,明天我买糯米饭给你。”

潘宋沁看到袋子里有两个肉包,讨价还价:“那我只吃一个。”

见他没回话,就把另一个扔进冰箱里。

等她吃完肉包,蔡思明又下命令:“收拾一下,我带你们去买菜。”

买菜?潘宋沁疑惑,他这种人还会去菜市场买菜?哦,也对,她大哥看着比他还大男子主义,偶尔也会去菜市场买买菜。

八点五十菜市场里人挤人,潘宋沁搀着凯凯胳膊,后面蔡思明问他们要吃什么,凯凯依旧喜欢吃麻油鸭,潘宋沁喜欢吃卤羊脚。

东西全部买完加上西瓜,估计有个二十多斤重,反正潘宋沁手上一点东西都没拿,全是身后父子俩提的。

到家时,潘宋沁看着大理石台面上一堆菜问道:“这些全烧了?”

蔡思明看她皱眉样子,知道她不会全烧:“随你意,你想烧就烧,不想烧就先吃熟食。”

这话说的,潘宋沁爱听,草草理好后,准备挑米煮饭,手里拿着量杯,朝沙发处问了句:“蔡思明,你中午吃几碗饭?”

那边淡淡回道:“一碗就够了。”

那就最好了,这个电饭煲她只会定米,定水煮,多一点少一点都会煮不成功。

电饭煲按了快煮键,糖醋排骨快速炒好,交代凯凯吃午饭时叫她,潘宋沁安心回房躺平了。

蔡思明看着她背影摇摇头,一个午餐最多就炒个排骨,煮了个饭,好像干了什么大事,累得不成样子。

中午十一点半,潘宋沁看着一桌子荤菜皱皱眉,刚才忘记炒盘蔬菜了,蔡思明倒是挺开心,不停往她碗里夹肉。

潘宋沁连忙制止住:“够了,蔡思明,再夹,都要掉桌子上了。”看他一脸无事献殷勤样子肯定不怀好意。

果然后面蔡思明接道:“多吃点,跟着哥也有肉吃,家里肉吃够了,外面的肉就不香了。”

潘宋沁双眼怒瞪他,蔡思明嘴巴依旧不停:“你看,照片上的肉只能看不能吃,家里的肉才是实打实吃进肚子里。”

凯凯抬头问潘宋沁:“妈,我爸说的照片上的肉,是什么照片啊?”

一句话把潘宋沁问得语塞,为了证明自己清白,她把手机拿出来给凯凯看:“什么照片?消息都空的,哪有什么照片。”

蔡思明把手机夺过去,上划下,下划上,看了个遍:“这么舍得,全删啦?”说完嘴角上扬,笑嘻嘻乐着。

潘宋沁把手机抢回来,白了他一眼:“都不认识的人,留着干嘛。”

瞄了眼空白的群聊,阿弥陀佛!内心一阵悲凉飘过……

热门小说推荐
报告大魔王

报告大魔王

“已成功绑定大魔王系统,存活时间还剩三分钟,请尽快补充时间!”这个故事,要从淳小白穿越到平行世界,并绑定了随时会死亡的‘大魔王’系统后,找人续上时间开始。...

十一年夏至

十一年夏至

“我喜欢他的名字。 我喜我生,独丁斯时。” · 高中同学结婚,那天在朋友家里办同学聚会。 不知怎的,聊起学生时代做过的又傻又浪漫,又不为人知的事。 轮到夏漓,她说,“他生日那天,我假公济私,在广播台给他放了一下午的歌,都是他喜欢的歌手。” 有人问“他”是谁,夏漓笑笑不肯说。 中途她去洗手间,与旁边房间里走出来的一人迎面撞上。 是晏斯时。 晏斯时低头看她,目光极深,“原来是你。” “从楚城到南城,从南城到北城,从北城到洛杉矶。 为了靠近你,我跨越三千昼夜,一万公里。 不过你不必知道,因为我就要忘记你了。” “毕业六年还是会梦见他。那时候最讨厌地理,但是当了两年的地理课代表。因为去文科组办公室会经过他的教室。抱着一摞书,心里又沉又轻盈,像怀揣一个巨大的秘密。后来穿梭在办公园区的灰色的写字楼间,时常想起往事。我不会再有那样纯粹的心事,在那年,在十六岁,在那个少年到来的夏天。” 阅读提示: *暗恋成真/双初恋/HE *闷/慢热/平淡/前半校园后半都市 注:感情戏发生于男女主成年后...

寻道的旅途

寻道的旅途

寂寥空旷夜空彗星划过天际,未知的病毒在世界蔓延,带来灾难的同时,种种异能于世间显现,白玉却在此刻被选入天选战场,一千人中唯有一人可以重回现世此刻我既是天选!也是唯一!一个迷茫的少年寻找自己的故事。(注:本作不推荐三观尚未成熟的人观看。)欢迎.........

阅世走人间

阅世走人间

主人公吴敬诚在一个视野开阔的山头,坐在一块石头上待了一天一夜。俯视远方,仰望星空,回忆走过的路,经历无数次磨难,阅读几十本书,还是没有前途。太阳从地平线升起,从升腾感悟到理想升华,竟然在这块石头上幡然醒悟。无意中得到无极短刀和藏储钻石戒指,开始了华丽的转身,走上了披荆斩棘的人生之路。......

剑傲江湖

剑傲江湖

剑傲江湖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是一本情节与文笔俱佳的其他类型小说,剑傲江湖-江南瑾年-小说旗免费提供剑傲江湖最新清爽干净的文字章节在线阅读和TXT下载。...

社恐穿成万人迷

社恐穿成万人迷

应晓雨从小性格文静、天生社恐,属于在男孩堆里不起眼、和同龄男生玩不到一起的那种; 他其实很羡慕那种性格阳光、会打篮球、和每个同龄人都能处得来的男生,不像他,一个男生朋友都没有。 一朝穿书,应晓雨成了书里一个同名角色,他也不清楚这个角色是主角配角、会有怎样的故事剧情; 但他很快发现,书里的应晓雨、也就是现在的他身边,萦绕了好多好多男生; 这些男生个性不同,却都会主动和他做朋友; 应晓雨惊喜不已,这些不正是他从前一直向往的吗? 他开心又努力地开始和这些男生做朋友。 直到他某天突然发现,他穿的其实是本攻多受少的BL小说,书里不但全员是基,他自己竟然还是一个很多人都喜欢的天菜形小受。 他身边的那些男生会围着他转,都是因为喜欢他 应晓雨:…… — 袁劭作为主角攻,觉醒后不但知道自己身处的是一个书中世界、自己是书里的角色,还对书中强制他喜欢主角受的设定非常抗拒; 因为在设定好的剧情里,他是个舔狗,受是个万人迷,他要在千军万马中杀出重围最终抱得美人归。 袁劭:真TM又扯又操蛋。 因此进大学后,他都是绕着应晓雨走,能离多远离多远; 很快他发现,应晓雨根本不是设定中写得那样“柔弱娇嗔”,他只是看起来腼腆,实则待人很有礼貌也很有原则; 也没有和一个个男生藕断丝连、暧昧不清,更没有像书中写的那样每次见到他都流露对cp攻的非同一般,反而因为不熟,遇见他只是客气地点点头。 袁劭:? 难道应晓雨也觉醒了? 他怎么和剧情里描述得完全不同? 后来,袁劭放下戒备,和应晓雨熟悉了起来,还成为了朋友,友好相处。 再后来—— 袁劭:妈的,应晓雨为什么不爱我?剧情设定都死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