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抵达奥古斯都堡的第二天一大早,夏洛特便安排了一个会汉语的红头发白人姑娘,带着睡眼惺忪的卫燃登上了一条停在河道里的观光小艇。
在等待通过船闸的功夫,这位华夏名字叫做冯淑芬的英国姑娘,用带着一丝丝的京片子口音的汉语,不急不缓的讲述着有关尼斯湖水怪的各种奇异传闻,顺带手,还给卫燃端上来一大盘格外丰盛的早餐。
随着船身略微摇晃的餐桌上,除了常见的煎蛋、香肠、培根和看起来还不错的番茄焗豆之外,摆在两人中央的还有一道无论卖相还是做法都和华夏的肚包肉有七八分相似的本土名菜哈吉斯。
搭配着不会迟到更不会缺席的土豆泥,卫燃礼节性的尝了一口冯淑芬大力推荐的哈吉斯,内心给了个“猪看了都摇头”的评价同时,嘴上也格外真诚的冒出了一连串的夸奖。
灌了一大口威士忌压下嘴里的味道,卫燃好奇的问道,“淑芬,我很好奇是谁给你起的这个好名字?”
“我的大学同学”
冯淑芬同样抿了一口威士忌,笑眯眯的解释道,“我的英语名字叫苏菲,她们听起来很相似不是吗?至于我的姓,来自我的华夏男朋友,可惜在我留学结束后,关于他的所有回忆只剩下了这个听起来很像德国贵族的姓氏。”
“看得出来你很喜欢这个名字”卫燃面色古怪的说道。
“我接待的很多华夏游客,尤其很多阿姨也很喜欢呢,她们都说知道我的名字之后,感觉自己都年轻了不少。”
冯淑芬美滋滋的放下杯子,探头看了眼开船的老人,随后压低了声音问道,“卫先生,你一定是夏洛克先生的贵客吧?”
“为什么这么说?”卫燃将煎蛋塞进嘴里,一边嚼一边看着坐在对面的红发姑娘。
“他可是整个奥古斯都堡脾气最怪,也最吝啬的人。”冯淑芬低声评价道,“我可从没见过他舍得为谁包下一条观光艇。”
“这么说夏洛特先生在当地的风评并不好?”卫燃挑了挑眉毛。
“恰恰相反”
冯淑芬摇头否认道,“虽然奥古斯都堡并不大,但大家还是都很尊敬夏洛特先生的,很多家庭其实都得到过他的帮助。”
“这前后听起来很矛盾”卫燃越发的奇怪。
“所以才说他是整个奥古斯都堡脾气最怪的老家伙”
冯淑芬深有感触的说道,“这个老头儿从不参加任何的聚会,从不招待任何上门的朋友,就连万圣节的小朋友都没办法从他手里得到半颗糖果。
不过小镇上的居民,不管谁遇到了无法解决的麻烦,只要求助夏洛特先生都会得到帮助。甚至很多时候,连小镇的警察都会找他帮忙。”
“确实是个怪老头”卫燃忍不住赞同的点点头。
两人闲聊的同时,观光小艇也穿过船闸,慢慢悠悠的驶入了被蒙蒙细雨笼罩的尼斯湖。
“这种天气可不太好见到尼斯湖的水怪”冯淑芬见卫燃放下刀叉准备往甲板走,立刻殷勤的拿起一条毯子披在身上追了上来。
“天气好的时候能见到?”卫燃看着被水雾笼罩的平静湖面问道。
“不,那种东西仅仅只出现在传说中,即便天气好也根本见不到。”性子有些耿直的冯淑芬无情的道出了真相,“至少从我出生到刚刚,我还从没在尼斯湖上见到过任何水怪。”
“你这样很破坏气氛的”卫燃哭笑不得的调侃道。
冯淑芬摊摊手,“不过那头害羞的水怪倒是给奥古斯都堡带来了不少的游客。”
闻言,卫燃倒是想起来五一假期回国的时候,穗穗曾经让自己帮忙找找有没有适合夏天玩的地方。
想到这里,他索性问道,“淑芬,奥古斯都堡哪个季节游客比较多?”
“当然是夏天”
冯淑芬理所当然的答道,“即便是夏天,这里的温度也很少有能到30度以上的时候,大部分时间都是像现在这样的鬼天气。等到冬天到时候,这地方根本不会有任何的游客。”
在明末清初的北方大地上科尔沁沙漠的边上有一个叫恣州的古城里,富商王老五家出生一个女婴,儿少时候就喜欢习武耍枪弄刀,给她的父母带来许多麻烦,父母想着女大了先给家里管理账目,那成想却养成了一个野丫头。这个丫头长大了可不得了,行侠仗义,路见不平就出手,成为当地的女豪杰大英雄!......
少年罗修出身卑微,天赋一般,却意外融合生死法则本源所化至宝,从此身藏诸天生死轮,执掌轮回,开创无上神通,成就一代大帝,傲视古今。......
苏瑶的种田悠闲自在。从“空间种田”到“太空种植”……只要敢想,一切皆有可能……苏瑶种田致富,也找到了“双向奔赴”的那个男主角:顾言有些人和事,看似结局,终点……其实是另一个“奇点”的开始……......
人生如同一场悲剧,能否化茧成蝶?#陈老头,秀才老爹死之前给他留下一个遗腹子,从此命运的齿轮就此拉开…#谢婆婆,受到刺激罹患精神病,多少意难平,愿随风而去…#天才少年陈浩,别人家的孩子,成年后他也有他的烦恼…#阿嫂,企业高管,精明能干,为儿子所有利益是否都要?#妄想君,爸宝男,小奶狗,总幻想一夜暴富,“阿君,你次次失......
秦向竹恋爱了,和许多年前暗恋过并且到现在也一直在喜欢的人。几年前的一场大雨隔断了秦向竹和沈时雨的联系,此后经年,两人都将对方放进了心里,无人知晓。偶然重逢,在得知对方是单身后,两人又暗戳戳地下定了决心,不能给青春留遗憾。只是事情怎么和想的不太一样?她/他好像对我也有意思?兜兜转转,岁月抵不过缘分,命运败给了勇士。—......
穿越了,是随波逐流享受一世太平,还是重操旧业,争一世之功?看了看银行卡里的余额,还是“6”字开头的千万。有这家底,还争什么人间富贵,直接躺平不香吗!悟一悟性,修一修命,不美吗!每天来到五十平米的小饰品店里,喝喝茶,读读经,和客人聊聊天,再欣赏一下玻璃门外行色匆匆的人群,自有一番“身在闹市中,心在红尘外”的乐趣。直到有一天,店里来了两个身材魁梧的大学生,李执平静的生活瞬间就被打破。要问为什么,请看以下对话。李执问道:“两位小哥要给女朋友挑选礼物吗,你看这根唐风发簪怎么样,其实宋韵耳环也适合送礼。”庞博向叶凡问计道:“叶凡,你看我选什么好?”叶凡道:“我建议你选那边的貔貅手链。”庞博道:“那是金貔貅,会不会显得俗气了点?”叶凡道:“庞博,你想要追到孔晟依,砸钱就对了,我不会看错的。”庞博道:“那好吧。你这方面的经验比我丰富,听你的。”随后,庞博冲李执喊道:“老板,把那条金貔貅手链给我包起来。”可是李执却仿佛失了魂,嘴里不断的念叨:“遮天,居然是遮天。”......PS:大概是遮天成仙,完美成帝,圣墟超脱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