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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样的瑰丽,一样的勾人。
男人看着指尖的血迹,轻轻摩擦了几下,黏黏的,腻腻的,恍若要腻到人骨子里去。
男人看着指尖的眼眸深邃了几分,喉咙微不可查的上下动了动,就仿佛指尖是什么美味,想要将指尖含入口中,尝尝味道一般。
但最终男人还是抑制住了冲动。
虽然少年的血也许很干净,但闹钟就那样被少年随意塞在脏兮兮的包里,被拖在地上拖拽过。
甚至还被丧尸群争抢过。
哪怕隔着白布,也干净不到哪里去。
最终男人从研究服的衣兜里拿出了试管和试剂,将闹钟上的血迹全部收集了起来。
男人已经不想睡觉了,将血液收集起来后,就想要回到实验室。
但这边离实验室实在是太远了。
而且少年那么聪明,肯定不会去实验室自投罗网的。
比起只能看听不见声音还模糊的视频,他更想要的自然是人。
男人只能按耐住心中的痒意和迫不及待,将试管塞回了研究服的衣兜。
完全没有注意到自己白色的研究服,被他手上的血迹染脏了。
也许注意到了也不在意,毕竟他连指尖都带着血迹的,好似洁癖完全消失了一般。
虽然男人什么也没说,表情也没什么变化,但西装男一眼就看出了男人的想法。
领头的西装男恭敬的开口,“博士,您的这座别墅也配置了实验室的,只不过可能有些简陋。”
别墅的实验室自然是不可能和永生实验室比的,不过聊胜于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