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他们拖着重达三百磅的重型长矛聚集在矮子头领身边,目光死死锁定那头肆虐的巨龙。
“头儿,下令吧!我们一定要把我们的城堡夺回来!”
矮子郑重的点点头,指着那巨龙,喊到:“预备——投!”
巨矛被整齐的抡起,投出,直向辛迪加射过去,一根根插在它的鳞甲上。
黑暗猎人们振奋了:“看啊!巨龙又怎样,它只是个贴着羊皮纸的刺猬!”
逃跑的家伙们重新聚集起来,聚集在重矛周围,有人掂着那些长达五米的恐怖兵器,眼眸中重新迸射出希望的精芒。
正在大肆破坏的辛迪加这才发现自己身上多了些碍事的东西,于是不满地一甩,十几枚长矛竟然七零八落的脱落下来,砸在地上,把原本就残破的城堡砸的愈发狰狞。
黑暗猎人倒抽一口冷气:“我的黑暗神呐……”
110 打完收工
骷髅森林的堡垒已经面目全非,辛迪加正觉得没意思呢,结果这些不知死活的黑暗猎人们还敢招惹他,就凭那几根破矛也敢跟他打?是不是也太小看他了?
辛迪加把视线转移到这群蝼蚁一般的猎人身上。灯笼似的大眼睛微微眯起,带着不屑的目光。
小东西,不知道天高地厚,没看到大爷我正爽着么?竟敢来挑衅,不想活啦!
他扑扇着双翼,重新腾空而起,尾巴一甩,在天空猝然加速,然后直冲着人群飞过来。灼热的气流在他胸腔中酝酿,直到滚烫的气息涌到喉咙口,不吐不快!他鼓起腮帮子一吹,地面,顿时化作一片火海。
速度快的猎人跑了,慢的沙遁了,剩下的卷起斗篷裹住头脸,被烧得哇哇乱叫。
骷髅森林这次简直遭受了灭顶之灾,估计从此以后,将从黑暗联盟除名了。
这就是巨龙,对于人类而言,它们的强大呈压倒性优势。
菲莉丝看辛迪加折腾的差不多了,打了个哈欠,有些慵懒的说道:“不早了,我先回去了,估计我一走他就会掉下来,只能摆脱你了,帮忙把他运回去。这里闹这么大动静,看热闹的人恐怕也快到了。”
阿尔法点点头。
她说着看了眼除了猪脚一无所有的阿尔法:“传送卷轴身上还有吗,回家用的那几张?”
阿尔法无辜地摇摇头:“没了,都没了,烧了一大半,还有些丢到半路了……那段路,跑得很艰辛……”
菲莉丝瞪着他,看他那一双皮靴子都没什么磨损,显然跑步那个不是他。若是以前,她一定会信以为真,这家伙真的不是故意的,但在见识了他的本事后,她很确定,他根本就是偷懒!
“已成功绑定大魔王系统,存活时间还剩三分钟,请尽快补充时间!”这个故事,要从淳小白穿越到平行世界,并绑定了随时会死亡的‘大魔王’系统后,找人续上时间开始。...
“我喜欢他的名字。 我喜我生,独丁斯时。” · 高中同学结婚,那天在朋友家里办同学聚会。 不知怎的,聊起学生时代做过的又傻又浪漫,又不为人知的事。 轮到夏漓,她说,“他生日那天,我假公济私,在广播台给他放了一下午的歌,都是他喜欢的歌手。” 有人问“他”是谁,夏漓笑笑不肯说。 中途她去洗手间,与旁边房间里走出来的一人迎面撞上。 是晏斯时。 晏斯时低头看她,目光极深,“原来是你。” “从楚城到南城,从南城到北城,从北城到洛杉矶。 为了靠近你,我跨越三千昼夜,一万公里。 不过你不必知道,因为我就要忘记你了。” “毕业六年还是会梦见他。那时候最讨厌地理,但是当了两年的地理课代表。因为去文科组办公室会经过他的教室。抱着一摞书,心里又沉又轻盈,像怀揣一个巨大的秘密。后来穿梭在办公园区的灰色的写字楼间,时常想起往事。我不会再有那样纯粹的心事,在那年,在十六岁,在那个少年到来的夏天。” 阅读提示: *暗恋成真/双初恋/HE *闷/慢热/平淡/前半校园后半都市 注:感情戏发生于男女主成年后...
寂寥空旷夜空彗星划过天际,未知的病毒在世界蔓延,带来灾难的同时,种种异能于世间显现,白玉却在此刻被选入天选战场,一千人中唯有一人可以重回现世此刻我既是天选!也是唯一!一个迷茫的少年寻找自己的故事。(注:本作不推荐三观尚未成熟的人观看。)欢迎.........
主人公吴敬诚在一个视野开阔的山头,坐在一块石头上待了一天一夜。俯视远方,仰望星空,回忆走过的路,经历无数次磨难,阅读几十本书,还是没有前途。太阳从地平线升起,从升腾感悟到理想升华,竟然在这块石头上幡然醒悟。无意中得到无极短刀和藏储钻石戒指,开始了华丽的转身,走上了披荆斩棘的人生之路。......
剑傲江湖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是一本情节与文笔俱佳的其他类型小说,剑傲江湖-江南瑾年-小说旗免费提供剑傲江湖最新清爽干净的文字章节在线阅读和TXT下载。...
应晓雨从小性格文静、天生社恐,属于在男孩堆里不起眼、和同龄男生玩不到一起的那种; 他其实很羡慕那种性格阳光、会打篮球、和每个同龄人都能处得来的男生,不像他,一个男生朋友都没有。 一朝穿书,应晓雨成了书里一个同名角色,他也不清楚这个角色是主角配角、会有怎样的故事剧情; 但他很快发现,书里的应晓雨、也就是现在的他身边,萦绕了好多好多男生; 这些男生个性不同,却都会主动和他做朋友; 应晓雨惊喜不已,这些不正是他从前一直向往的吗? 他开心又努力地开始和这些男生做朋友。 直到他某天突然发现,他穿的其实是本攻多受少的BL小说,书里不但全员是基,他自己竟然还是一个很多人都喜欢的天菜形小受。 他身边的那些男生会围着他转,都是因为喜欢他 应晓雨:…… — 袁劭作为主角攻,觉醒后不但知道自己身处的是一个书中世界、自己是书里的角色,还对书中强制他喜欢主角受的设定非常抗拒; 因为在设定好的剧情里,他是个舔狗,受是个万人迷,他要在千军万马中杀出重围最终抱得美人归。 袁劭:真TM又扯又操蛋。 因此进大学后,他都是绕着应晓雨走,能离多远离多远; 很快他发现,应晓雨根本不是设定中写得那样“柔弱娇嗔”,他只是看起来腼腆,实则待人很有礼貌也很有原则; 也没有和一个个男生藕断丝连、暧昧不清,更没有像书中写的那样每次见到他都流露对cp攻的非同一般,反而因为不熟,遇见他只是客气地点点头。 袁劭:? 难道应晓雨也觉醒了? 他怎么和剧情里描述得完全不同? 后来,袁劭放下戒备,和应晓雨熟悉了起来,还成为了朋友,友好相处。 再后来—— 袁劭:妈的,应晓雨为什么不爱我?剧情设定都死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