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鱼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74章 天玄果(第1页)

林凡盘坐在山巅之上,四周云雾缭绕,仿佛置身于仙境之中。他的手中,那颗晶莹剔透的天玄果正散发着淡淡的光芒,仿佛蕴含着无尽的天地之力。林凡深吸一口气,眼中闪过一丝决然。他知道,这一刻,将是他修行之路上的重要转折点。

“合体期……我终于等到这一天了。”林凡低声喃喃,声音中带着一丝激动与期待。

他将天玄果轻轻托起,果实在他掌心微微颤动,仿佛有生命一般。林凡闭上双眼,运转体内灵力,开始引导天玄果的力量融入自身。随着他的呼吸,天玄果的光芒逐渐变得耀眼,一股磅礴的能量从果实中涌出,顺着他的经脉流入体内。

刹那间,林凡的身体仿佛被一股无形的力量包裹,周围的空气开始剧烈波动,形成一道道肉眼可见的涟漪。他的气息节节攀升,体内的灵力如同江河奔涌,冲击着每一处经脉。天玄果的力量霸道而纯粹,仿佛要将他的身体彻底改造。

“轰!”

一声巨响从林凡体内传出,他的身体猛地一震,周围的云雾瞬间被震散,露出了晴朗的天空。林凡的额头渗出细密的汗珠,脸色微微发白,但他咬紧牙关,没有丝毫退缩。他知道,这是突破的关键时刻,绝不能有丝毫松懈。

天玄果的力量在他的体内肆虐,仿佛要将他的血肉、骨骼、经脉全部撕裂,然后再重新凝聚。林凡的皮肤表面开始浮现出一道道金色的纹路,纹路如同活物般游走,最终汇聚在他的胸口,形成一个复杂的符文。

“合体期,肉身与元神合一,天地之力为我所用!”林凡心中默念,体内的灵力运转到了极致。

就在这时,天空突然变得昏暗,乌云密布,雷声滚滚。一道道闪电在云层中穿梭,仿佛在酝酿着什么可怕的力量。林凡抬头望天,眼中闪过一丝凝重。他知道,这是突破合体期时的天劫,唯有扛过天劫,才能真正踏入合体期。

“来吧!”林凡低喝一声,眼中战意熊熊。

“轰隆!”

一道粗大的雷霆从天而降,直劈林凡的头顶。林凡不闪不避,任由雷霆击中自己。他的身体瞬间被雷光包裹,电流在他的体内肆虐,带来剧烈的疼痛。然而,林凡却咬紧牙关,硬生生扛住了这一击。

“还不够!”林凡低吼一声,体内的灵力疯狂运转,将雷霆之力吸收,转化为自身的力量。

紧接着,第二道、第三道雷霆接连落下,每一道都比前一道更加凶猛。林凡的身体在雷光中不断颤抖,但他的眼神却始终坚定。他知道,这是天劫对他的考验,唯有扛过去,才能真正突破。

当第九道雷霆落下时,林凡的身体已经达到了极限。他的皮肤表面布满了裂痕,鲜血从伤口中渗出,但他的眼神却依旧明亮。他猛地抬头,发出一声长啸,体内的灵力在这一刻彻底爆发。

“轰!”

热门小说推荐
报告大魔王

报告大魔王

“已成功绑定大魔王系统,存活时间还剩三分钟,请尽快补充时间!”这个故事,要从淳小白穿越到平行世界,并绑定了随时会死亡的‘大魔王’系统后,找人续上时间开始。...

十一年夏至

十一年夏至

“我喜欢他的名字。 我喜我生,独丁斯时。” · 高中同学结婚,那天在朋友家里办同学聚会。 不知怎的,聊起学生时代做过的又傻又浪漫,又不为人知的事。 轮到夏漓,她说,“他生日那天,我假公济私,在广播台给他放了一下午的歌,都是他喜欢的歌手。” 有人问“他”是谁,夏漓笑笑不肯说。 中途她去洗手间,与旁边房间里走出来的一人迎面撞上。 是晏斯时。 晏斯时低头看她,目光极深,“原来是你。” “从楚城到南城,从南城到北城,从北城到洛杉矶。 为了靠近你,我跨越三千昼夜,一万公里。 不过你不必知道,因为我就要忘记你了。” “毕业六年还是会梦见他。那时候最讨厌地理,但是当了两年的地理课代表。因为去文科组办公室会经过他的教室。抱着一摞书,心里又沉又轻盈,像怀揣一个巨大的秘密。后来穿梭在办公园区的灰色的写字楼间,时常想起往事。我不会再有那样纯粹的心事,在那年,在十六岁,在那个少年到来的夏天。” 阅读提示: *暗恋成真/双初恋/HE *闷/慢热/平淡/前半校园后半都市 注:感情戏发生于男女主成年后...

寻道的旅途

寻道的旅途

寂寥空旷夜空彗星划过天际,未知的病毒在世界蔓延,带来灾难的同时,种种异能于世间显现,白玉却在此刻被选入天选战场,一千人中唯有一人可以重回现世此刻我既是天选!也是唯一!一个迷茫的少年寻找自己的故事。(注:本作不推荐三观尚未成熟的人观看。)欢迎.........

阅世走人间

阅世走人间

主人公吴敬诚在一个视野开阔的山头,坐在一块石头上待了一天一夜。俯视远方,仰望星空,回忆走过的路,经历无数次磨难,阅读几十本书,还是没有前途。太阳从地平线升起,从升腾感悟到理想升华,竟然在这块石头上幡然醒悟。无意中得到无极短刀和藏储钻石戒指,开始了华丽的转身,走上了披荆斩棘的人生之路。......

剑傲江湖

剑傲江湖

剑傲江湖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是一本情节与文笔俱佳的其他类型小说,剑傲江湖-江南瑾年-小说旗免费提供剑傲江湖最新清爽干净的文字章节在线阅读和TXT下载。...

社恐穿成万人迷

社恐穿成万人迷

应晓雨从小性格文静、天生社恐,属于在男孩堆里不起眼、和同龄男生玩不到一起的那种; 他其实很羡慕那种性格阳光、会打篮球、和每个同龄人都能处得来的男生,不像他,一个男生朋友都没有。 一朝穿书,应晓雨成了书里一个同名角色,他也不清楚这个角色是主角配角、会有怎样的故事剧情; 但他很快发现,书里的应晓雨、也就是现在的他身边,萦绕了好多好多男生; 这些男生个性不同,却都会主动和他做朋友; 应晓雨惊喜不已,这些不正是他从前一直向往的吗? 他开心又努力地开始和这些男生做朋友。 直到他某天突然发现,他穿的其实是本攻多受少的BL小说,书里不但全员是基,他自己竟然还是一个很多人都喜欢的天菜形小受。 他身边的那些男生会围着他转,都是因为喜欢他 应晓雨:…… — 袁劭作为主角攻,觉醒后不但知道自己身处的是一个书中世界、自己是书里的角色,还对书中强制他喜欢主角受的设定非常抗拒; 因为在设定好的剧情里,他是个舔狗,受是个万人迷,他要在千军万马中杀出重围最终抱得美人归。 袁劭:真TM又扯又操蛋。 因此进大学后,他都是绕着应晓雨走,能离多远离多远; 很快他发现,应晓雨根本不是设定中写得那样“柔弱娇嗔”,他只是看起来腼腆,实则待人很有礼貌也很有原则; 也没有和一个个男生藕断丝连、暧昧不清,更没有像书中写的那样每次见到他都流露对cp攻的非同一般,反而因为不熟,遇见他只是客气地点点头。 袁劭:? 难道应晓雨也觉醒了? 他怎么和剧情里描述得完全不同? 后来,袁劭放下戒备,和应晓雨熟悉了起来,还成为了朋友,友好相处。 再后来—— 袁劭:妈的,应晓雨为什么不爱我?剧情设定都死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