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
傅怀川穿着软底薄履的脚却已踩上他的右手,微笑道:“我让你上来了吗?”
李若飞被彻底激怒,左手抽出腰上弯刀就向傅怀川的脚踝砍去。
傅怀川一笑,足尖施力,腰身一拧,另一只脚飞起踢在他左腕,弯刀冲天飞起,掉落水中。
李若飞痛得脸色惨白,右手只怕已经被踩断指骨,却一声不吭。
月光下傅怀川的轮廓近乎完美,气质优雅尊贵,一双黯黑的眸子几乎与夜色融为一体,蹲下身来,很温和的说道:“我只想告诉你,我不喜欢你一身酒气,”慢慢撕开他的衣服,轻声道:“另外,不要随便穿别人的衣服,否则,我会剥了他的皮,拆了你的骨头。”
一种前所未有的恐惧感迫于眉睫,但骨子里遇强则强的桀骜之气却让李若飞直视眼前的男人,冷冷道:“我记住了,现在能不能上来?”
傅怀川伸手拉他出水,轻柔的抚摸了一下他的黑发道:“很晚了,小心着凉,去睡吧。”。李若飞警惕的后退一步,傅怀川却笑着离去了。
第九章
第二天一早李若飞就被痛醒,只觉得右手针扎似的抽痛,手指已经肿得发亮,咬牙活动了一下,指骨定是断了,心下暗骂该死的变态。
出了卧房,刚进花厅就看到一个绝色女子坐在桌边笑着看自己,她有一双和尉迟香很相似的眼睛,弯弯长长像一片花瓣,李若飞便很喜欢她。
只见桌上放着各式早点,更有一小锅热腾腾的白米粥。李若飞也不多说,坐下用左手抓起筷子就吃,待他吃完,女子方才说道:“这是我亲手做的,好不好吃?”
李若飞点头:“很好。你是谁?”
女子道:“我是南疆的金枝夫人。”
李若飞问道:“你的名字呢?”
金枝夫人一怔,李若飞补充道:“我在朗国是平南王,可是我叫做李若飞;这里的人一旦叫我平南王,我就知道他们想折辱有这个封号的人。”凝视着她的脸,小心翼翼的说道:“你不会喜欢别人叫你金枝夫人吧?”
金枝夫人心中一暖,眼前这个少年虽然名动天下,更是众口相传的狠辣诡诈,但看着自己的眼神却满是温情,只觉得对他有种说不出的投缘喜欢,笑道:“我有名字,不过就像你说的,这里的人更喜欢叫我金枝夫人,因为金枝夫人是南疆宫中的宠妃,现在沦为阶下囚,他们很喜欢这种感觉呢。”
眼珠一转,吃吃笑道:“他们更喜欢叫我夫君的封号:顺天侯。”
李若飞抚掌大笑,却碰到右手伤处。
“已成功绑定大魔王系统,存活时间还剩三分钟,请尽快补充时间!”这个故事,要从淳小白穿越到平行世界,并绑定了随时会死亡的‘大魔王’系统后,找人续上时间开始。...
“我喜欢他的名字。 我喜我生,独丁斯时。” · 高中同学结婚,那天在朋友家里办同学聚会。 不知怎的,聊起学生时代做过的又傻又浪漫,又不为人知的事。 轮到夏漓,她说,“他生日那天,我假公济私,在广播台给他放了一下午的歌,都是他喜欢的歌手。” 有人问“他”是谁,夏漓笑笑不肯说。 中途她去洗手间,与旁边房间里走出来的一人迎面撞上。 是晏斯时。 晏斯时低头看她,目光极深,“原来是你。” “从楚城到南城,从南城到北城,从北城到洛杉矶。 为了靠近你,我跨越三千昼夜,一万公里。 不过你不必知道,因为我就要忘记你了。” “毕业六年还是会梦见他。那时候最讨厌地理,但是当了两年的地理课代表。因为去文科组办公室会经过他的教室。抱着一摞书,心里又沉又轻盈,像怀揣一个巨大的秘密。后来穿梭在办公园区的灰色的写字楼间,时常想起往事。我不会再有那样纯粹的心事,在那年,在十六岁,在那个少年到来的夏天。” 阅读提示: *暗恋成真/双初恋/HE *闷/慢热/平淡/前半校园后半都市 注:感情戏发生于男女主成年后...
寂寥空旷夜空彗星划过天际,未知的病毒在世界蔓延,带来灾难的同时,种种异能于世间显现,白玉却在此刻被选入天选战场,一千人中唯有一人可以重回现世此刻我既是天选!也是唯一!一个迷茫的少年寻找自己的故事。(注:本作不推荐三观尚未成熟的人观看。)欢迎.........
主人公吴敬诚在一个视野开阔的山头,坐在一块石头上待了一天一夜。俯视远方,仰望星空,回忆走过的路,经历无数次磨难,阅读几十本书,还是没有前途。太阳从地平线升起,从升腾感悟到理想升华,竟然在这块石头上幡然醒悟。无意中得到无极短刀和藏储钻石戒指,开始了华丽的转身,走上了披荆斩棘的人生之路。......
剑傲江湖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是一本情节与文笔俱佳的其他类型小说,剑傲江湖-江南瑾年-小说旗免费提供剑傲江湖最新清爽干净的文字章节在线阅读和TXT下载。...
应晓雨从小性格文静、天生社恐,属于在男孩堆里不起眼、和同龄男生玩不到一起的那种; 他其实很羡慕那种性格阳光、会打篮球、和每个同龄人都能处得来的男生,不像他,一个男生朋友都没有。 一朝穿书,应晓雨成了书里一个同名角色,他也不清楚这个角色是主角配角、会有怎样的故事剧情; 但他很快发现,书里的应晓雨、也就是现在的他身边,萦绕了好多好多男生; 这些男生个性不同,却都会主动和他做朋友; 应晓雨惊喜不已,这些不正是他从前一直向往的吗? 他开心又努力地开始和这些男生做朋友。 直到他某天突然发现,他穿的其实是本攻多受少的BL小说,书里不但全员是基,他自己竟然还是一个很多人都喜欢的天菜形小受。 他身边的那些男生会围着他转,都是因为喜欢他 应晓雨:…… — 袁劭作为主角攻,觉醒后不但知道自己身处的是一个书中世界、自己是书里的角色,还对书中强制他喜欢主角受的设定非常抗拒; 因为在设定好的剧情里,他是个舔狗,受是个万人迷,他要在千军万马中杀出重围最终抱得美人归。 袁劭:真TM又扯又操蛋。 因此进大学后,他都是绕着应晓雨走,能离多远离多远; 很快他发现,应晓雨根本不是设定中写得那样“柔弱娇嗔”,他只是看起来腼腆,实则待人很有礼貌也很有原则; 也没有和一个个男生藕断丝连、暧昧不清,更没有像书中写的那样每次见到他都流露对cp攻的非同一般,反而因为不熟,遇见他只是客气地点点头。 袁劭:? 难道应晓雨也觉醒了? 他怎么和剧情里描述得完全不同? 后来,袁劭放下戒备,和应晓雨熟悉了起来,还成为了朋友,友好相处。 再后来—— 袁劭:妈的,应晓雨为什么不爱我?剧情设定都死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