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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估计是完全没明白我在说什么,脸上的表情一点也没有配合我如此的好兴致。反倒显得很愕然。我冲他摆摆手,不与他这不开窍的脑袋计较。
我爬上了井口,拎着我买的一干杂物去了村子里。
我不仅熬了药,还掰了一块饼烧了一碗肉糜糊糊。我其实很会烧菜,因为我实在是爱吃好东西,说白了,我就是个吃货。不过现在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也只能这样将就了。
然后我把我的一干什物都在小村里藏好。别小看我买回的这点东西,它们基本花光了我包里所有的银子。其中有一小口袋黑糊糊的面粉,说是叫荞麦面,这是我在长安城中能买到的唯一能吃的东西,我刚好用它烧糊糊。还有就是一罐水,就是在离城东门附近的井里打的。
那时正好赶上有人在收尸,收那些城门边士兵的尸体,有乌鸦一直在他们头顶徘徊,就算是远远看着,我还是再一次受到了惊吓。但好歹算是有人收尸了。
我再回到井底时,他在粗重的呼吸。他倒是很听话。我不让他睡,他就不睡。听到我的声音,他的脸转向我。
我还是用老办法,让他倚在我肩上,给他喂了药,喂药的时候他还好,让我一点点的滴进去了,吃东西时就不行,他似乎吞咽都困难,虽然他努力了,但弄了好半天,我也只喂下去小半碗。
我知道他已经到了极限了,只得放下碗,无奈地看着他。他似乎有些抱歉,用头蹭我的肩膀,表示让我放下他。
我威胁他:“你别想就这么完事了,从来没有人拒绝吃我做的东西!现在你可以不吃,但等一下,你还是得把这些全吃掉,连碗都得给我舔干净。”
他垂了眼,我认为他是默认了。就说:“那我先给你换药吧。”
换药这种事就不是我的长项了。好在那位梁大夫给我的是药粉,我也就是轻轻抹去原来伤口上的的药,再倒上新的。然后再用绷带……这是绷带吗?这其实就是整匹的布而已么。好在我没笨到连这都解决不了的地步,把它的撕成了细条。这才是绷带该有的样子么。
先用一块整的,盖住他的身体上的伤,再用这种细条把他一圈圈的缠绕起来。这时他乖乖的自己坐着,用手支撑自己,免得自己的身体摇晃。
等我把他完全缠好,就退后一点欣赏自己的杰作,忍不住笑出声来。
“你像木乃伊,”我说,“再把脸也裹上就更像了,”我不由分说(他也说不了),扑上去继续处理他的脸,他的脸上伤口太多,好多处外翻的皮肉都有点发白,可见流了不少血。他一动不动,乖乖的让我处理。
我问他:“你以前帅不帅?若是帅的话你就亏死了,你这样子,可能会变成卡西莫多(我为什么没说绿巨人呢?),你的家人会认不出你的。你成亲了没有?你的娘子说不定会不要你了,她会被你吓坏的。不过不要紧,女子总是心软,也没有男子那么介意相貌。你回去后就多哄哄她,买好吃的好玩儿的,让她高兴,等她习惯了,就还会爱你的。”
他闭着眼木然谍着,让我奇怪的是,他好像也不知道疼,不,不是不知道疼,是他忍得住疼,我有时难免会碰到他的伤口处,我能感到我手下的皮肤都在微微抖动。但他就是哼都不哼一声。
他的脸,我只留了眼睛和嘴巴,其它地方都裹了起来。
我噗哧噗哧的笑,果然像木乃伊!他直直端坐着,很平静的由我笑了个够。我把我那件衣裳重新给他披上,衣服嫌小,只能勉强掩上前襟,小半截手臂都露在外面。这样子更可笑了,我又笑了一回。
等我的笑声小下去,他的唇间蹦出一个字:“吃!”
我这才想起他还有半碗糊糊没吃呢,我又拿起碗,他就这么直直的挺坐着,伸出手。他要自己吃。我迟疑了一下,他的手没受伤,应该能自己吃。就怕他病得发昏,没力气。但看他坚决,我还是把碗递给了他。
他一口一口艰难的把那糊糊向嘴里填,然后坚决的咽下去。我第次看到他的喉咙一动,就觉得雄一下。
我现在又有点后悔,没有把那只肥母鸡拿回来,本来可以给他点鸡汤喝的。也许明天我可以再去试试,只不知那云公子明天还会不会等我。
用了很长时间,他才把剩下那半碗糊糊吃光了。他把碗递给我后,终于有点支持不住,头靠向身后的井壁,用后脑支撑着,微微喘气。
但我觉得他的精神明显比刚才开始时好了很多。看样子那位梁大夫的药很灵。
我把水袋递给他,对他说:“你放心喝吧,我拎了一大罐回来,明天还可以进城去打。我们每天都会有新鲜干净的水喝。”
他冲我摆手,又用两只手做了个动作,我试着猜了一下:“关闭?”
他伸了拇指,我猜对了!
“什么关闭?”我问。
他又把两只手分得远远的,我皱了眉头,难道我们又要开始手语交流了?“你写吧,我认识字。”我说。
他似乎有些吃惊,又开始从肿泡眼的缝隙里射出X射线。
“我家原先也阔过。”我对他一摆手,表示对他的小心眼不耐烦。
他默了片刻,大概是认了命,用手指在地上写下“长安宵禁闭城”几个字。
“你怎么知道?”我问。
他迟疑了片刻,用手点点自己,又在地上写:“晋王手下”。
“你是晋王手下?那昨天你是在保护晋王?”我倒也不算吃惊,想起上午看到的,空荡荡的晋王府。再想想昨晚激烈的战斗。
【全文基于原著人设创作,不涉及原著剧情,可当原创阅读】 【好消息】:她穿进了人尽皆知的《歌剧魅影》。 【坏消息】:她穿的是恐怖片版本! 一觉醒来,薄莉穿越到了十九世纪。 雾霾严重,肺结核流行,卫生条件堪忧,一脚一坨马粪的十九世纪。 更糟糕的是,她穿成了马戏团里的一名演员。 ——女扮男装的演员。 这是一个女性剪短发、穿裤子会被严厉审判的年代,没人怀疑她的真实性别,大家只当她是一个清秀过头的男孩。 然而,随着时间的流逝,她个头一点一点拔高,女性特征也越来越明显……马戏团人多眼杂,再这样下去,她女扮男装的事情迟早会露出马脚。 临走前,她拽上了马戏团里一个饱受虐待的少年,打算跟他白手起家,另组一个马戏团。 · 薄莉不知道的是,少年性格冷漠怪异,如同一头多疑的疯狗,随时准备置她于死地。 在他看来,薄莉胆小、贪婪又懒惰。 这样的人,迟早会抛弃他,另谋出路。 就算她是真心要跟他搭伙,看到他的相貌后,也会抛弃他。 ——既然如此,为什么不主动杀死她? 这样就不必看她惊慌失措的神情了。 谁知,她并不胆小也不懒惰,相反聪明又冷静,并且丝毫不厌恶他的相貌,也不讨厌他古怪的性格。 他们成为了非常合拍的合作伙伴。 可惜,美梦终究是要醒的。 一天下午,他站在门后,听见她对一个年轻英俊的男子说道: “……你再这样说,我就生气了,我现在是单身。” “埃里克?他是我弟弟。”不知对方说了什么,她诧异地笑了一声,“我们岁数相差这么大,怎么可能是夫妻。” · 从这天起,薄莉就产生了强烈的幻觉,总觉得有人在暗中窥视自己,呼吸近在咫尺,仿佛就在她的身后。 幻觉日益加重。 到后来,她后背紧贴墙壁,都会觉得墙中有人在看她。 对方的视线一日比一日露骨,一日比一日炽烈。 似乎随时会穿墙而出,来到她的身边。 【阅读预警】 1、疯狗年下,粘人精男主,目光寸步不离女主的那种。 2、年龄差为6岁,是指穿越前的女主X男主。穿越后,男女主同岁。 3、《歌剧魅影》有很多个版本,这次写的是恐怖片版本(不是指某一部恐怖片,而是整体风格),非人感较重,性格行为可能会比原著更加偏执过激。 4、女主前期会有点害怕男主,但很快就会乐在其中,假如男主的一举一动不戳女主xp,那还有什么意思。 5、封面为约稿,可以自留欣赏,禁止转载/盗用。 6、段评已开,不需要任何门槛,但禁止出现影响其他读者阅读体验的评论,如KY、代入真人明星、联系三次元等评论,看到会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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